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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一家名爲“大家投”的衆籌平臺悄然問世,其創始人李羣林宣稱此爲目前國內唯一天使式衆籌平臺。
跟網貸平臺類似,“大家投”通過信息分享撮合資金雙方,最終達成交易。跟網貸平臺不一樣的是,“大家投”涉及到吸收資金、股權融資和財務回報,業務模式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中國證券報記者近日採訪了深圳“大家投”平臺的創始人李羣林,在他眼中天使投資平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大家投”的業務模式遊走在合法與非法的模糊邊界。
宣稱開啓“全民天使”時代
記者瞭解到,“大家投”是國內第一家闖入股權融資“禁地”的互聯網衆籌平臺。
“大家投”直言不諱地在官網稱,自身是中國首個“衆籌模式”天使投資與創業項目私募股權投融資對接平臺,是中國版的AngelList ,股權投融資版的Kickstarter。
“大家投”官網上舉了個例子來介紹其業務模式:假設有一個創業者在大家投網站上宣佈自己的創業項目需要融資100萬元,出讓20%的股份。然後有一定門檻和資質的領投人認投5萬元,其餘陸續有5位跟投人認投20萬、10萬、3萬、50萬和12萬元。
湊滿了融資額度以後,領投人會以此爲註冊資金成立有限合夥企業,辦理投資協議簽訂、工商變更等手續,資金注入創業者的企業之後,該項目的天使期融資完成,投資人就按照各自出資比例佔有創業公司出讓的20%股份。
李羣林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投資者的退出渠道是引進VC、PE,或者通過新三板、股權市場進行股份出讓。在整個過程中,領投人負責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項目考察、投後管理、項目分析等工作。“大家投”平臺負責監督資金雙方按照自己定下的規則去操作,投資發生風險後不需承擔相應的責任。據悉,項目如果運作成功,平臺將收取相當於2%項目融資額的費用。
李羣林認爲“大家投”在互聯網衆籌業內有4項創新。首先,全國首創衆幫初期企業股權投融資業務模式,單次跟投額度可以最低到項目融資額度的2.5%,大大降低中國天使投資人的門檻,“將是中國全民天使時代的一個歷史開端”。
其次,大家投是以融資項目爲主體的直接投資網絡平臺,與其他以創投爲主題的社交SNS網站在產品定位的根本差異。
第三,在用戶體驗上實現融資項目商業計劃書真正實現從文檔化到數據化、標準化的革命性轉變,將徹底終結創業者用電子郵件方式重複大量到處發商業計劃書的低效融資歷史,同時又將大大提升投資人從衆多商業計劃書中篩選自己感興趣項目的工作效率。
最後,“大家投”認爲自己獨創了天使投資行業對一個項目的領投加跟投機制,實現職業天使投資人與業餘天使投資人的共同支持創業者的行業格局。
但是實際上,多位法律人士認爲,“大家投”所做的“創新”的合法性是存疑的。也是出於對合法性的擔憂,國內的衆籌平臺此前始終未敢採用股權融資模式。
越過股權融資“雷池”
去年年底,從事電視節目運營的創業公司美微傳媒在淘寶上開店,銷售的產品是訂閱電子雜誌的會員卡,消費者購買之後,除了可以訂閱電子雜誌以外,還能獲得美微傳媒的原始股份100股。
直到今年年初,經過兩輪募資之後,美微傳媒共通過淘寶募得380萬元,有成百上千消費者購買了其“會員卡”。
今年3月,美微傳媒在淘寶的動作被監管部門叫停。5月,有關部門召開新聞通氣會上,將利用淘寶網、微博等互聯網平臺向公衆轉讓股權、成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行爲定性爲一種新型的非法證券活動。
北京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上述事件所謂的“非法證券”活動,主要是指“未經允許的公開發行股票”。如果向非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對超過200個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都屬於公開發行股票,如果是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主體都必須達到相關的監管要求。
另外,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偉琪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是否是“公開”也是關鍵,若採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網絡、短信等公開方式向社會公衆發行,即使認購人數未超過200人,也屬於公開發行股票。
爲避免發生上述情況,互聯網衆籌平臺“點名時間”規定,平臺項目的回報內容不得是股權、債券、分紅、利息形式等。動漫《大魚·海棠》的製作方在“點名時間”籌集資金的時候,曾考慮以電影股權作爲回報。但是受到平臺規則等限制,製作人的想法終未實現,後來還是決定以電影票、書籍等回饋出資人。
一位衆籌平臺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今年以前,國內都未真正出現涉及股權融資的互聯網衆籌平臺。直到“大家投”平臺漸漸開始運營,國內衆籌平臺才真正踏進股權融資的“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