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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金融業競爭格局的深刻變化,尤其是“大資管”時代的到來,保險市場競爭的內涵和外延都在不斷擴大。面對全新的發展形勢,規范和完善保險公司治理從而使各項制度落到實處並發揮實效,這既是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也是保險公司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應本報《高端訪談》欄目之邀,日前,中國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就如何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監管體系的話題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監管手段日臻完善“三大問題”亟待解決
記者:當前,從銀行、證券、保險三個行業來看,保險業的發展空間和潛力最大。在我國的金融業當中,保險業的公司治理水平目前處於什麼階段和水平?保險業公司治理監管取得了哪些成效?面臨哪些問題?
李克穆:公司治理是否成熟、是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不僅關乎一家保險公司的未來發展,也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從保險監管來看,公司治理監管是保險監管“三支柱”之一,也是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最新增加的內容,足以說明其重要性。近年來,隨著公司治理改革的深入推進,保險業的公司治理監管取得了積極成效。從監管角度看,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監管制度,現有制度基本涵蓋股權管理、董事會建設、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關聯交易管理等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做到了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包括年度報告制度、窗口指導制度、董事會秘書談話制度和公司治理評價制度等在內的監管手段也在不斷完善和規范當中,使得公司治理監管體系的操作性、指導性和有效性大大增強。
從公司角度看,保險公司治理狀況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首先是監管制度的落實程度明顯改善。在監管推動下,全行業對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落實監管制度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明顯提昇,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力不斷增強。其次是初步建立相對規范的公司治理整體架構。各公司基本能夠按照分權制衡原則,建立起“三會一層”的公司治理架構,並制定相應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制度,確保各方獨立運作、有效制衡。再次是體制機制規范化程度明顯提昇。通過完善議事規則、規范董事會專業委員會設置、推進內部審計體制改革、明確董事會和職能部門職責以及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等手段,保險公司的理性經營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明顯有所提昇。
然而在看到積極變化的同時,我們也要明白,公司治理改革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還有大量工作要做,還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具體說來,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治理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內部監督體系還比較薄弱,獨立董事不獨立、監事會作用發揮不明顯、公司內部信息溝通機制不通暢、內審力量不足等問題還比較突出。二是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還有待提昇,表現在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難以全面覆蓋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類風險,風險管理和內控職能不到位,識別和處理風險能力不強等方面。三是職責邊界還有待厘清,包括“三會一層”職責范圍、公司內部決策權限和流程等都需要進一步明確和完善。
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夯實基礎“不誤砍柴工”
記者:正如您所說,公司治理改革是保險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是新形勢下推進保險業改革發展的必然要求。面對金融業日趨激烈的競爭,該如何理性分析和認識當前保險公司治理改革所面臨的形勢?
李克穆:近年來,銀行理財產品、券商資管業務、信托行業的快速發展,使得金融同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和白熱化。保險業如何在新的競爭格局下擁有一席之地,值得行業中的每一個人深思。目前,在提昇體現行業核心競爭力的風險管理、產品定價能力等方面,保險業做的還遠遠不夠。必須要強調的是,行業競爭力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即是公司治理水平,而完善公司治理又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基礎不紮實,談競爭、談發展都是“空中樓閣”。保險行業要發展壯大,就要在公司治理改革方面做文章。“磨刀不誤砍柴工”,治理水平提高了,體制機制健全了,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就上去了,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可控性就增強了。
市場化改革趨勢要求我們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近年來,監管部門大力推進費率市場化改革和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減少對保險市場的微觀乾預,激發市場活力。但必須要清醒認識到,當前保險業仍處於發展初級階段,經營理念還很不成熟,市場化改革在引導公司提高服務能力、開展多元化競爭的同時,會帶來競爭方式和市場格局的變化,可能會在一定時期影響到行業的盈利水平,加大市場風險波動。因此,在推進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必須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從理念、體制機制、監管等多方面入手,提昇行業治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為市場化改革的順利推進提供有力的保障。
堅持防范風險的底線思維要求我們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保險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防范風險是保險經營永恆的主題。在當前經濟金融環境復雜多變、金融業競爭日趨激烈、行業發展方式轉變等多種因素相互交織的情況下,保險業風險防范的任務很重。這裡說的風險不單單指業務環節的風險,比如退保、投資風險等,還包括公司治理風險。公司治理風險更多是反映公司根子上的深層次問題,隱蔽性強,風險的破壞性大。保監會在最近的現場檢查中就發現一些問題,比如投資決策程序不規范,授權體系不健全,重大投資和關聯交易缺乏必要監督管控;比如大股東和管理層之間存在矛盾,經營不穩定等。這些問題如果不加以妥善解決可能會釀成更大的風險。深入推進公司治理改革,正是從系統和整體的角度思考保險風險防范的問題,通過推動公司建立健全決策監督體系,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將風險防范的關口前移,從“治已病”向“防未病”轉變,切實提昇公司內控和風險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