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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備受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於“落地”。工信部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這意味着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正式出臺。
此次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由中央直接補貼到企業,可以使市場競爭更爲透明;其次,補貼政策從“大鍋飯”式補貼轉變爲“擇優”補貼。
伴隨着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出臺,補貼額度也得以明確。與以前不同的是,乘用車以純電續駛里程爲標準,純電動乘用車達到250公里以上的,每輛車可以實現最高補貼6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純電續駛里程大於50公里,每車可實現補貼3.5萬元。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前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相比,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補貼額度從5萬元下降到了3.5萬元。分析認爲,對不同技術路線的支持力度出現了分化,說明四部委對技術路線的選擇有了明確態度,而純電動仍然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最重要的方向。
根據新一輪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對於上一輪補貼中限定的25個示範城市進行了調整,將補貼範圍轉變爲以特大城市爲中心、向周邊城市輻射的推廣模式。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明確規定,“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