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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推出優先股不會造成從二級市場中抽走資金的現象
監管層正在爲推出優先股試點排除制度性障礙。
日前,證監會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中指出,建立優先股制度具有重要現實意義,開展試點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證監會正抓緊起草並儘快出臺相關規範性文件,組織梳理和修訂《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業務規則,爲推出優先股排除制度性障礙。
“推出優先股對市場不會構成衝擊。”金融界首席分析師趙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推出優先股可滿足上市公司融資的需求,同時因爲優先股與普通股的風險和交易方式不同,普通投資者一般不會投資優先股。
“由於優先股不上市,所以推出優先股不會造成從二級市場中抽走資金的現象。”趙歡說,反之,由於優先股的發行可提升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諾的分紅比例小於公司的成長性,反而構成了對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撐股價上漲。
其實,關於優先股試點的消息,今年以來證監會已經有過多次表態。
早在7月中旬的新聞通氣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表示,目前開展優先股試點條件基本具備,現實需求較強,證監會正在研究制定優先股試點的相關文件,將盡快發佈實施。而在更早些時候的新聞通氣會上,新聞發言人還通報了證監會正在開展優先股研究工作:按照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有探索建立優先股的要求,證監會正在積極推進有關工作,條件成熟時儘快推出,但目前還沒有明確時間表。
優先股的特點是其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多有固定股息)和剩餘財產,但一般沒有表決權,不參與公司決策管理。在境外市場,優先股是成熟的證券品種。
一位券商投行部人士指出,目前通過IPO融資太難,市場要有相應變通的融資方式,通過試點優先股可以增加融資渠道,尤其是優先股能採取私募發行,採用這種方式,審覈要寬鬆很多。
“優先股的推出,將有利於豐富投資品種,使投資者多一種投資的工具,同時有利於改善公司財務結構,爲其提供充足的現金流,有效解決公司融資困難的問題。”趙歡表示。
對於發行優先股的問題,刊登在證監會官方網站上一篇名爲《優先股制度的探討》文章建議,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特點,首先在法律層面上,明確優先股的性質、種類和優先股股東的權利,並儘快在操作層面上試點發行優先股,滿足市場上公司和投資者對優先股的需求,解決好上市公司分紅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