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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天津空港檢驗檢疫局日前檢出一批進口玩具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爲產品無中文標誌和使用說明。
檢驗檢疫工作人員介紹,該批進口玩具爲靜態金屬玩具小汽車,共50184個,貨值3萬美元,其製造商爲美國美泰有限公司,產地爲馬來西亞。在查驗過程中,檢驗檢疫人員發現其最小銷售包裝上無中文標誌和使用說明。發現不合格情況後,檢驗人員立即要求該批進口玩具產品的收貨人對整批產品逐一加貼中文標誌和使用說明並再次進行了查驗。經查驗,每個小汽車的獨立包裝上均已加貼中文標誌和使用說明,該批重新檢驗合格,准予銷售、使用。檢驗檢疫工作人員表示,我國國家標準和相關文件規定,進口玩具產品須有中文標誌和使用說明,其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標準編號、年齡範圍、安全警示、製造商、進口商、生產商名稱地址等產品信息。尤其是年齡範圍和安全警示信息,對玩具產品的使用者或其監護人非常重要。只有清晰、準確地標註年齡範圍和安全警示,才能將由於不當使用而對兒童的健康、生命造成的風險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