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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國媒體5月7日報道,美國國會參議院於當地時間6日晚表決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該法案允許美國各州政府對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購物活動徵收銷售稅。目前,這份法案已被遞交至衆議院,倘若法案最終得到通過,網購免稅將在美國成爲歷史。
一直以來,美國網購徵稅都遵循1992年由美國最高法院做出的一項裁決,即除非零售商在某個州擁有“實體存在”(零售店或倉庫),否則州政府不得強迫零售商上繳產品銷售稅。
這意味着,沃爾瑪(Walmart)、百思買(Best Buy)等在全美範圍內都擁有連鎖店的大型零售商在通過互聯網出售商品時必須繳納銷售稅,而易趣(eBay)等互聯網零售商則並不需要,除非是在那些設立有辦事處或者配送中心的州才需徵繳。由此,互聯網零售商獲得了優於實體零售商的稅收優勢。
而根據美國國會參議院6日批准的《市場公平法案》,在線銷售額超過100萬美元的企業必須對其通過互聯網、產品目錄、廣播和電視廣告銷售的產品繳納產品銷售稅,購物者生活在哪個州,就需向該州繳納這項稅費。
分析人士指出,雖然參議院以70票贊成、24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但在保守人士以及互聯網零售商支持者佔多數的衆議院,該法案能否順利通過還需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目前,衆議院領袖尚未決定舉行法案聽證會或者投票表決的具體日期。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估測,去年美國市場上的互聯網銷售交易總額爲2260億美元,同比增長近16%。而美國田納西大學發佈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2012年美國各州由於未能徵收到本州以外的銷售稅,導致各州損失了230億美元的稅收收入。其中,大約114億美元是未能對互聯網銷售交易徵稅,其他則是來自於產品目錄、郵購和電話訂購等渠道的未徵稅收入。(信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