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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日前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近20年來的首次修改,草案中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記者瞭解到,目前不少電商平臺都已推出退換貨服務,但都有諸多條件限制。
渤海早報記者瞭解到,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草案中,規定了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而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貨物之日起7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價款。但草案同時規定,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除外。
對此,記者登錄各大電商平臺看到,目前京東、蘇寧易購、易迅網、凡客誠品等電商平臺的退換貨服務標準已基本達到草案中規定的7日可退貨的標準。如京東表示,無質量問題商品可在7日內退換貨,易迅網及蘇寧易購可以在7日內退貨、15日內換貨,凡客誠品則承諾自商品簽收之日起30日內可以辦理退換貨。
但是,這些電商網站提供退換貨服務都有諸多條件限制。如部分網站規定特殊商品如手機、數碼相機、食品、母嬰用品及個護化妝等不接受退貨;原包裝打開、包裝破損不接受退貨;鑽石、黃金、手錶、珠寶首飾及個人配飾類產品不接受退貨。
除品類限制之外,還有網站規定,消費者須自己承擔貨物的來回快遞費用。記者瞭解到,這已經成爲很多消費者享受退換貨權利的障礙之一。記者隨機調查了10位網購消費者,其中有9位表示“曾經網購到不符心意的商品,想退貨”,但只有2位消費者成功辦理了退貨,其他七位消費者都是因爲“退貨程序麻煩,運費成本太高”最終放棄。對此,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專家指出,目前網絡購物市場已出現了“退貨運費險”這一新的保險品種,如淘寶網和天貓的消費者下單時花0.5-1元向保險公司投保,就可在退換貨發生時獲賠5-10元的物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