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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市教委近日聯合下發《天津市“高校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意見》,通過“真金白銀”的扶持政策,助推高校參與創新創業,爲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強有力支撐。
該《實施意見》共17條,從增強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設立成果轉化專項基金、突破制度性障礙、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等方面,爲高校科技創新提供了政策保障。
根據《實施意見》,本市將籌集50億元資金,通過企業、銀行、風險投資、擔保、保險、租賃、信託和上市等方式,支持高校師生進行科技研發、創新創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及產學研合作。3年內鼓勵高校科技人員領辦創辦千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到2015年,新建60個企業博士後工作站,總數達到200個;新建20個研發中心;新建50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
出臺多項政策激勵高校科技成果轉化
根據《天津市“高校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意見》,今後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高校的科技成果或開展產學研合作項目,有關部門將給予其技術交易額或合同額10%、最高50萬元的財政補貼;對引進國外科技成果的,最高給予100萬元的財政補貼。
根據《實施意見》,本市允許和鼓勵在津高校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職務發明成果所得收益,按60%至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所有;對高校人員新註冊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比例給予財政資金獎勵等。
同時,本市支持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或技術轉移中心,給予財政資金支持,整合高校的科技成果資源,彙集企業的需求,建立項目庫、專家庫、信息庫和項目定期發佈制度。支持高校建設大學科技園,按照孵化轉化一體化載體政策,給予100萬元至300萬元的財政資金支持。根據《實施意見》,到2015年,本市將建成20個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或技術轉移中心,轉移轉化科技成果4000項以上。
大學生創業享公租房政策
根據《天津市“高校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意見》,本市將實施支持“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創業專項科技計劃”。到2015年,支持1000名大學生創業,對優秀創業大學生給予一定財政資金支持。
據介紹,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兩年,凡入駐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兩年內免交房屋租金。進入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可根據創業績效給予一定的學分獎勵。自主創業的大學生(研究生)可享受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
高校選派千名科技特派員
根據《天津市“高校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意見》,爲幫助企業提升技術改造和開發等能力,本市將選派高校科技人員到企業擔任科技特派員,爲企業提供智力支持。
據介紹,從高校選派科技人員到企業擔任科技特派員,主要爲企業提供技術改造、技術開發、成果轉化等服務。對考覈優秀、產學研合作成效明顯的科技特派員,給予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支持。到2015年,將選派1000名科技特派員。高校在科技特派員派出期間,要保證科技特派員在工資、職務、職稱晉升、工資福利和崗位變動等方面與在職人員同等對待。入駐企業要根據科技特派員服務企業的業績情況,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特派員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