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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稅務部門獲悉,日前,本市稅務機關會同公安、海關部門查獲某貨運代理公司利用虛假髮票偷逃稅款3327.83萬元的案情,已追繳入庫稅款2168萬元,並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本市查獲的又一起非法購買使用虛假髮票、偷逃國家稅收的典型案件。
據介紹,該涉案公司自2004年以來,爲了人爲增加貨運業務支出,採取購買虛假陸路運輸發票方式,用於抵扣經營計稅金額,偷逃鉅額稅款。同時,利用虛假髮票編制虛假財務信息,套取大量現金,用於支付購房款和投資入股相關公司,偷逃個人所得稅。經查實,該公司通過非法渠道購買虛假髮票1141張,抵減營業額8519.35萬元,隱匿收入1868.45萬元,偷逃營業稅及附加576.52萬元,企業所得稅2524萬元,個人所得稅227.31萬元。稅務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其補繳上述全部稅款3327.83萬元,並加收滯納金及罰款共計5827.1萬元,目前已追繳入庫稅金2168萬元。據瞭解,利用違法發票偷逃稅款是一種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僞造的發票而持有,數量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