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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社科院發佈最新報告,建議提高增值稅和消費稅來化解養老金難題。這個建議總的原則"建立養老保險新的籌資方式",就是尋找廣稅基,而構成稅源的就是增值稅和消費稅。
以增值稅爲例,在營改增全面實施之後,建議把增值稅標準稅率從17%增加到20%,同比提高增值稅其他稅率、消費稅稅率,並將這兩類稅收的20%建立國民養老計劃,用於給所有老年人發放國民養老金,地區城鄉可以根據生活費用予以調整。與此同步,把現有的養老保險繳費率降低到13%-18%,設置多檔供企業、職工選擇;非正式就業人羣自己繳費,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由此,新體系形成國民養老計劃加名義個人賬戶的雙層架構。
建議稱,這一改革不僅遵循了國際潮流,也更適合中國國情。這個大膽的建議不免引起我們的猜想:要靠提高稅收來增加養老金,會不會違背了國家正在推行的"結構性減稅"改革?再說,養老金監管漏洞不補上,如果盲目提高稅收,能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這需要慎重。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對此作出評論。
用增稅彌補養老缺口不符合中國國情
社科院的報告稱,現在很多歐洲國家已經實施或者開始探討,以一般消費稅替代傳統的社會保險籌資方式的改革,所以社科院認爲此建議不僅遵循了國際潮流,也更適合中國國情。張車偉認爲這一建議並不符合我國國情。
張車偉:現在確實在歐洲的一些發達國家,甚至我們的近鄰日本確實在討論提高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問題。他們提高這個稅的目的也就是想補他們現在養老金的不足。歐洲國家也有這樣的一些做法,這可能是適合現在他們這些發達國家情況的一種探索。我覺得對他們來講是有道理的,因爲這些國家長期以來的社會保障的負擔非常重,而且他們過去的籌資都是通過直接稅也就是說通過徵收他們的工薪的收入、財產的收入來實現這樣一個籌資。他們的間接稅也就是這種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率相對來講是低的。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國家我覺得探索適當的來增加增值稅和消費稅來補充養老保險是有一定的道理。
我覺得完全和他們的情況不一樣,現在我們整個的稅收當中的間接稅,也就是說增值稅消費稅的比重是過高。我們的直接稅比重是非常非常低的,我覺得這和我們整個國家現在的現實是相脫離的,我覺得這樣的一個提法雖然能夠吸引眼球,但是可操作性是不高的,我覺得這種做法可行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