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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陳女士遇到了一點小麻煩:她給孩子購買的人壽保險到期該續交保費了,但當陳女士想起來時,發現已經過了續保期。還能不能續交?超期的時間裏,如果孩子有了意外,保險公司還承擔不承擔賠償責任?帶着陳女士的問題,記者諮詢了保險業內人士。
平安人壽保險業務人員告訴記者,續保是每年投保的那一天,就和過生日一樣。一般人身保險都有60天的寬限期,若60天內投保人未續交保費,保險公司依然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超過60天,保單失效,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另外,如果投保人在60天的寬限期內仍然沒有續保,兩年以內的時間爲復效期。也就是說,投保人可以在兩年內補交保險金,但保險公司會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