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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促進資源節約,理順天然氣與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係,疏導國家2010年調整國內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影響,依據《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有關規定,昨天下午,天津市發改委組織召開了調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聽證會。
會上,市發改委提出,綜合考慮上游氣價調整、燃氣企業運營狀況、居民用氣定價成本監審結果以及羣衆利益等因素,按照從緊控制、從低安排的原則,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擬由現行的2.20元調整到2.40元,上調0.20元。來自普通消費者、政府部門代表、燃氣經營企業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社會組織代表等聽證會參加人逐一發言,就聽證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按照法定程序,下一步市發改委將抓緊製作聽證報告,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參加人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進一步完善價格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批准,最終的定價結果將向社會公佈。市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4月份天津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不會進行調整。
根據定價成本監審結果,2010年至2012年,居民低壓管道燃氣定價成本平均每立方米分別爲2.28元、2.39元、2.40元。根據此次調整方案,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擬上調0.20元,上調幅度爲9.1%。對上游調價每年購氣增支的差額部分以及上下游氣價調整不同步而增加的成本,由燃氣企業消化承擔。按天津居民每戶每月平均用氣10至15立方米測算,居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后,影響每戶居民月增支2元至3元,全年增支24元至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