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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企“動力”待加強
據記者瞭解,在監管機構的持續“施壓”之下,保險消費者的權益也得到了更爲充分的保護。來自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車險理賠週期比上年平均減少了9天,結案率達到109%,未決案件同比減少7%。全國共設保險糾紛調解機構219個,成功調解糾紛9280件,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2億元。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儘管監管機構在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導向已經非常明確,相關舉措也逐一“落地”,但監管層的“外生監管推力”卻依然沒能轉化成爲各家保險公司的“內生髮展動力”。保險專家告訴記者,雖然各家公司都已經意識到“保費至上”經營理念會導致一系列的後遺症,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當中,保費收入是公司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基礎動力。在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發展尚不成熟、民衆保險意識也有待提升的現實狀況下,保險公司既沒有適銷對路的保險產品,也沒有新的渠道創新,“規模衝動”式的發展模式依舊被視爲“最優”模式。
“保險業已經在快車道上行駛了十幾年,保險行業目前正在面臨一次急剎車,而這也是保險業調整發展方式、轉型升級的一個契機。如果依舊延續以往的規模衝動式的發展模式,勢必會導致消費者利益的忽視甚至是輕視。當前,保險公司對於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依舊停留在‘光說不練’的階段,保險產品和服務不能滿足消費者分散風險、補償損失的需要,甚至損害其利益,保險消費者的積極性將被挫傷,將從根本上縮減保險消費需求,更有甚者,消費者可能採取‘用腳投票’的方式離開保險市場。因此,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不僅需要監管層的努力,更需要保險公司在產品設計、渠道拓寬、日常管理中都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理念,並以實際行動來爭取甚至是培育客戶。”上述專家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