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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房產稅試點城市的消息,成爲網絡上的熱點話題。據《經濟參考報》昨日報道,經過向湖南、湖北、浙江等地瞭解相關信息後,得知湘潭、武漢、杭州已經完成房產稅技術準備工作。“試點極有可能從已做好準備的城市中選出,但試點名單決定權仍在國務院及其相關主管部門。”報道中說。
這則報道也提到了杭州的情況——“杭州市政府相關部門也確認,杭州目前正在做相關方面準備。‘現階段還在制定房產稅實施細則,並未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試點時間也未確定。’”
在這則消息之前,房產稅與杭州這兩個詞,早已經以各種形式組合出現在大家的視野中。今年1月份,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發佈的《2013年浙江發展報告》(浙江藍皮書),也預測,今年我省杭州等城市的限購政策不會取消,而房價的走勢,取決於房產稅開徵的時間和內容,預計“杭州等城市將首批進入徵收房產稅的城市之列”。
來自民間“路邊社”的消息更是傳得有板有眼:已經有眉目了!杭州會參照上海的模式徵收房產稅!
杭州是否正在做房產稅相關準備工作?昨天,記者分別向市相關部門瞭解情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房產稅相關政策的出臺應該主要由稅務部門牽頭制定,目前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尚未接到任何通知要求參與制定房產稅。而杭州市財稅部門相關人士說,目前尚未接到房產稅試點的通知。
還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如果制定房產稅試點相關政策,杭州財稅部門肯定需要參與。據瞭解,杭州地稅系統已經有人赴北京,可能是在爲此事(注,即房產稅試點一事)做相關溝通——不過,這個說法,未得到財稅部門上述人士的證實。截至昨晚記者發稿時,也未能聯繫到杭州市地稅系統該相關負責人。
2011年1月28日,重慶、上海兩地開始啓動房產稅改革試點,但模式不同。有人評價,重慶市的特點是調控面相對窄但稅率較高,上海市的特點是調控面相對廣但稅率較低。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規定,從1月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爲0.6%和0.4%。辦法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即:對居民家庭新購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同時,實行差別化比例稅率,即一般適用稅率暫定爲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爲0.4%。
重慶房產稅的徵稅對象則包括:對於獨棟別墅,不管存量房還是增量房,均要徵稅;對於房價達到當地均價兩倍以上的高檔公寓也將徵稅;此外,對於在重慶無戶口、無工作、無投資的三無人員在重慶所購房產,購買兩套以上住房的從第二套開始要徵收房產稅。稅率標準爲: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爲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爲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爲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爲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