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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此爲中國企業海外維權里程碑事件
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因在美的一個風電項目被勒令禁止,一紙訴狀將美國總統奧巴馬及相關監管機構CFIUS(美國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告上法院。今天上午,三一集團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這起案件的情況。
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爲由,簽發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廠,並要求羅爾斯公司在兩星期之內從上述場地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並且在90天之內從這個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
該項目此前也曾收到過CFIUS(美國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的臨時性禁令。爲此,羅爾斯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10月1日,羅爾斯公司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更新訴狀,將美國總統奧巴馬追加爲該案的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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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表示,這次三一集團高調處理是迫於無奈。“實際上,我們是依照美國法律在美國進行了一項非常正當的投資。由於美國總統奧巴馬不公平的處理,我們不起訴解決不了問題。”
三一集團是目前中國規模最大的民營裝備製造企業。近年來,三一集團在美國風電領域開展了一些嘗試性投資。2010年8月,三一集團在美註冊成立了羅爾斯(Ralls)公司,開展風電投資與建設。據介紹,這個風電項目是羅爾斯公司從一家希臘公司收購過來的,具有完備的法律手續和工程建設許可,同時有美國FAA簽發的證明。
羅爾斯公司認爲,奧巴馬和CFIUS在沒有提供任何事實證據,給出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該項目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結論,採取極爲嚴厲的強制性停工、三一設備禁用等措施,違反了美國行政法規,超出了憲法和相關法規賦予的權限,是違法操作。
專家分析
這是一起里程碑性質的事件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分析認爲,這一次三一集團起訴美國政府及總統奧巴馬的訴訟,對中國在海外的企業來說,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性質的事件。因爲在此前,中國在海外的企業無論是出口貿易遭到限制,還是直接投資遭受不法侵害,很多時候都選擇了忍氣吞聲。而這次三一集團奮起,用美國的法律起訴美國政府,還把美國總統追加爲被告,這在中國企業海外維權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關鍵在於奧巴馬是否受司法審查
據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的律師夏延康透露,11月28日,美國當地法院將就此案召開聽證會,當中要解決的就是大家都在關注的一個關鍵性問題: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命令受不受司法審查。他預期聽證會之後,法官可能很快就會做出決定,之後雙方都有可能提出上訴。整個的過程可能需要3個月到6個月,這在美國的訴訟實踐中算是相當快的。
作爲國際訴訟方面的專家,郝俊波律師預測,這個案子的前景無疑會比較艱難。郝俊波認爲,奧巴馬作爲一個尚在任期內的美國總統,他所做出的決定一般不會受到美國的司法審查,所以,很有可能這個案件從程序上就會被駁回。但郝俊波表示,現在也有一種觀點認爲,總統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郝俊波認爲,這起訴訟最大的意義在於中國在海外企業觀念的扭轉。“在一個法治國家,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本報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