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阿湯哥離婚案:三度離婚越離越精明
好萊塢巨星湯姆•克魯斯的愛情經歷可謂一波三折。1987年,阿湯哥和女演員咪咪•羅傑斯結婚,3年後因妮可•基德曼的出現而婚姻破裂;然而2000年阿湯哥卻與妮可分居,次年阿湯哥向法院申請離婚,由於結婚時兩人未簽署任何婚前協議,離婚時阿湯哥已是坐擁億萬身家的大富豪,所以阿湯哥分了數億元財產予妮可;2005年,阿湯哥再次與女演員凱蒂•赫爾姆斯墜入愛河,可好景不長,2012年,兩人婚姻遭遇七年之癢,凱蒂向法院申請離婚。由於有過之前兩次失敗婚姻的教訓,此次婚姻開始前,阿湯哥已與凱蒂簽訂了婚前協議,以防不測。今年7月9日,雙方律師對外宣佈,兩人已就離婚達成協議,但協議具體內容會永遠保密,外界猜測此次離婚阿湯哥的財產損失將遠小於上一次離婚。
短評
防患未然勝過亡羊補牢
對任何家庭來說,離婚都註定是雙輸的買賣,區別只是誰輸得更多一點。且不說各類財產分割都需要各種稅費成本,訴訟離婚還要花一筆律師費和訴訟費,對子女的傷害更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
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是否離婚並不是由單方面決定的。儘管結婚時人人都不想離婚,但計劃往往不如變化快,未來的事誰都說不準。因此在婚姻問題上,防患未然總是勝過亡羊補牢。難怪一位好萊塢離婚律師針對明星富豪的婚姻提了三條建議:一、不結婚;二、非要結,也要找個門當戶對的;三、如果找不到還要結,那就一定要訂立婚前協議!
由此可見,想把離婚的損失降到最低,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結婚前約法三章,互相都明白離婚時能分得多少財產。更重要的是離婚時一定要理性面對,最好能好聚好散,平靜分手,念及雙方舊情,在財產分割的問題上也適當爲對方考慮,千萬不能爲了爭一口氣而鬧得不可開交,既傷神又傷財,而且惡性循環,雙方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