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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眼下在基金公司當中時有發生的老鼠倉、內幕交易等情況,7月20日,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就《基金管理公司開展投資、研究活動防控內幕交易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此舉表明,防控基金公司內幕交易將出新招。
《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需要建立防控內幕交易制度。定期評價防控內幕交易機制的有效性,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和管理內幕信息的需要及時調整和完善。防控內幕交易機制需要公司各層面全員參與,分工配合,落實到人。爲此,公司應當明確董事會、經理層、從事投資和研究活動的部門及其他人員在防控內幕交易機制建立、執行方面的職責,切實保障防控內幕交易機制健全、執行到位。首先是要確立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內幕交易機制的原則及重點。其次,將防控內幕交易機制納入公司內部控制。第三是建立完善內幕信息的識別、報告、處理、檢查、責任追究及合規審查、培訓、考覈等重要防控內幕交易制度。四是強調證監會的監督管理職責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職責,並規定了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意見》建立、實施防控內幕交易機制等的法律責任。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厲打擊內幕交易,促進資本市場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內幕交易行爲是證券市場一大頑疾,嚴重違反《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基金公司作爲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應防止內幕交易。爲了指導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內幕交易防控機制,完善內部控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有必要研究出臺《指導意見》,以作爲基金行業貫徹、落實防控內幕交易綜合體系的重要舉措。(記者敖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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