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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從今天起正式生效。社會力量將可以投資建設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也有望享受公租房的便利。
保障資金供應與合理分配房源是這部新辦法的題中應有之義。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保障處處長宋吉祿坦誠資金壓力令人撓頭:這個最大的難點,這個地,9萬套公租房的地,最後我們跟市長彙報的時候,拿出什麼地來的,經營性儲備性的地都拿出來了,市長一聽都樂了,我知道你把家底都拿出來了。
《辦法》明確,公租房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在中原地產三級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看來,公租房的回報率雖然高於普通的商品房出租,但是週期往往長達幾十年,政府應該引導社會資金進入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回報週期相對較短的項目,或者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代建公租房,建成後由政府按合同約定回購。
宋吉祿:“目前來看相比於現在社會其它可投資渠道,公租房的優勢並不明顯,所以想要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本來應該以政府投資爲主的公租房市場的話目前來看吸引力不大。”
《辦法》規定,如果承租人有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改變用途以及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外來務工人員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可以申請公租房。張大偉分析:公租房未來供應會增加,但是實際上的量還是有限的,更多還會解決本地居民的需求。外來務工人員,他因爲工作條件的變化,最簡單的例子,在北京,一個剛剛過來的北漂,他今天在東三環工作,過幾天又去了西邊,他不可能體現一年兩年來申請。(季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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