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13日,加多寶集團在京對外公佈一份之前從未公佈過的《商標許可協議》,稱加多寶使用王老吉商標尚在有效期,加多寶集團與廣藥集團之爭就此繼續發酵。
根據加多寶方面提供的資料和協議文本顯示,該協議於2003年5月由加多寶集團的母公司鴻道集團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規定,廣藥集團授權加多寶集團的母公司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產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使用期限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加多寶方面提供的資料還顯示,該合同由廣藥集團於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廣藥集團曾兩次向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確認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所有權。
加多寶方面認爲,根據這份協議,其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間,仍然獨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產和銷售紅罐涼茶的權利。“根據協議有關‘爭議的解決’的規定,我們已向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要求對廣藥的違約行爲進行仲裁……”加多寶方面的發言人表示。
記者得到的另一份資料顯示,加多寶集團已於今年6月20日向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支付了預付仲裁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