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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北京突降的一場大暴雨,導致大量汽車在積水路段『趴窩』。記者從五方天雅汽配城佰和汽修公司了解到,截至今天上午,十餘輛因暴雨受損的車輛被送來檢修,維修量驟然增加。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這些車輛都是發動機進水,需要將發動機拆卸、檢修,這些故障車輛估計一個多月纔能修完。
記者從平安保險公司獲悉,至昨天16時,已接到210起車輛因水淹報案,發動機出現故障的佔10%-20%。而2012年1月到6月,平安保險公司在北京地區僅有8.38%的車損險客戶投保了涉水險。
雨季到來,京城已迎來多場強降雨,一些路段的嚴重積水讓『涉水險』再成熱議話題。很多車主誤以為自己給愛車上的是『全險』,自然應該包括涉水險,但理賠時遇到困難。
記者調查發現,多家保險公司的『全險』其實並不包含涉水險,且車主投保、諮詢時,保險業務員往往也不會主動告知這一項。
而即使是額外上了涉水險,各家保險公司給出的理賠說法也不一致,讓人犯暈。
車主困惑
雨季到來
上不上涉水險傷腦筋
車主小馮家住南四環外,公司在玉泉營附近。雨季以來,小馮多次路遇積水,每次在水中行駛,她都慌張不已。
『我駕齡三年,但還算新手,最怕的就是汽車開在水裡時熄火。』小馮說,她給自己的愛車上了『全險』,以為有了『全險』保障,汽車遇到任何情況都能得到解決。沒想到,一位在保險公司的朋友告訴她,『全險』的概念在各個保險公司並不統一。
比如『車輛在水中出了故障,導致發動機受損』的損失,很多公司的『全險』不負責賠償。
於是,她決定單獨為愛車上一份『涉水險』。但通過向各家保險公司諮詢,小馮發現,各家保險公司對『涉水險』的規定也有很大的差別,這讓她很傷腦筋。
記者算賬
部分保險公司涉水險保費
太平洋保險:涉水險按照投保車輛的價值收取保費,一般來說在100元以內。舉例:價值10萬左右的車,保費不到70元,加上不計免賠的費用,不到80元。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的車型、當年所買保險數量及上一年出險情況計算保費。
太平保險:公司對於涉水險的保額主要有『1萬元、2萬元、3萬元』三個標准,投保人可自行選擇。舉例:如果投保額是1萬元的標准的話,保費是每年100元左右,2萬元的標准,保費每年是210元左右。
若發動機
涉水損壞
拆卸費:就需要1萬元左右
維修費:大多要3萬—5萬元(二次打火致發動機損壞的情況居多)
保險理賠額
以太平保險為例:投保人選擇的保額是3萬元,實際損失是2.6萬元,實際賠付2.6萬元;若實際損失是3.6萬元,按保額3萬元賠。
記者調查
多家保險公司『全險』不含涉水險
每年雨季,車輛遇積水後損壞的新聞屢見報端。媒體紛紛向車主提醒,建議大家購買涉水險以避免損失。
據保險業內人士介紹,近幾年均有九成以上的車主沒購買涉水險。
說起雨天行車問題,很多車主都自信滿滿地說:『我的車買了全險。』他們都誤以為,買了『全險』,自然就應該包括涉水險等全部險種。
『全險』中是否包括『涉水險』呢?記者諮詢了太平洋、平安、陽光、人保、太平5家保險公司的車險部門,工作人員均表示,所謂的『全險』概念很模糊,各家保險公司『全險』的范圍不完全相同。但五家保險公司異口同聲地告訴記者,『全險』中肯定不包括『涉水險』。
各家保險公司均表示,如果客戶願意投保涉水險,公司可為其辦理。但是,涉水險屬於車損險的附加險,必須在原車損險的基礎上進行添加,且必須與車損險在同一家公司辦理。不能單獨選擇公司上保險。
保險業務員很少主動介紹涉水險
記者以客戶身份,對多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進行暗訪發現,各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介紹車險項目時,很少主動提及涉水險。
在介紹『全險』時,業務員們也根本不會主動告知客戶『全險』中並不包括涉水險,涉水險需要單獨投保。
『我們承保涉水險。但主動投保的客戶不多。久而久之我們也不願意主動介紹了。』某保險公司的一名業務員說道。
但記者調查發現,客戶不主動投保,恰恰是因為保險公司不主動推薦造成的。
太平保險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近幾年,北京的大暴雨較多,有些立交橋容易積水,此後車主上涉水險的意識越來越強,這兩年雖然涉水險投保的絕對數量仍然很少,但投保數量一直呈上昇趨勢。
『主要是涉水險的保費低,投保這個險,發動機進水損壞可以賠付。』該工作人員說。
涉水險保費低賺錢不多『麻煩多』
記者了解到,涉水險的投保費用很低,一般百元上下。太平洋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雲先生表示,涉水險按照投保車輛的價值收取保費。『但一般都較便宜,多在100元以內。』雲先生說。
與低廉的保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麻煩多』。發動機進水是否由於故意行為所導致,這個原因難以判定,極易造成騙保現象,保險公司考慮到自身的經營效益,因此不願推薦涉水險。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尤其在南方地區,涉水事故多、風險大,保險公司更不願推薦。』
涉水險解釋不一有的竟完全相反
買了涉水險,車主路遇積水發生車損,就一定能理賠嗎?記者調查發現,並非如此。
據了解,各家保險公司銷售的涉水險均由保監會統一設計、制定。但對於涉水險這同一種產品,各家保險公司在理賠方面的具體解釋卻不同,有些內容甚至解釋得完全相反。
分歧主要在『投保車輛遇到積水時熄火,之後在水中二次發動導致發動機損壞』。太平洋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公司和陽光車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均表示,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對車主進行賠付。
陽光車險的保險銷售員李女士甚至表示,這種情況車主直接通過普通的車損險理賠都可以,不用專門去投保涉水險。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簡稱人保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由於二次發動汽車後,致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太平保險公司的理賠原則與人保公司相同。具體的解釋是,在積水中車輛熄火,車主二次啟動車輛,車輛受損程度加重是人為造成的,因此不賠償。
保險行業協會說法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投訴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不同保險公司對涉水險的賠償條件、數額有不同的界定也是可以的。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依據寫進合同的條款進行。』該工作人員說,客戶可以根據其條款的具體規定來確定選擇哪家保險公司。
該工作人員認為,太平洋、平安保險等公司的理賠方式較為合理。對於人保公司和太平保險,該人表示,『它們算得太精了』。
專家說法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保險學專家陳凱表示,保險公司不願意主動向車主推薦涉水險,主要原因是,我國不同地區的危險系數不同,但涉水險在定價方式上卻幾乎一致。
陳凱認為,理論上,保險公司應該根據不同地域為涉水險設置不同的保費級別,涉水幾率比較多的地區,價格相應高一些,涉水幾率比較少的地區,價格應適當調低。
『但實際操作上難以准確界定,而且與天氣有關的險種不容易定價,保險公司只能根據過往的數據、概率等定價,使得制定該險種定價標准的工作成本大幅增加。』他說。
名詞解釋
車輛涉水險,即涉水行駛損失險,也稱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是車主為發動機購買的附加險。投保後,被保險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後致使發動機損壞的,保險公司將予以賠償。
文/記者閆新紅
實習生孫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