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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獎勵加5萬元物質獎勵,這離吳高亮的期望太遠了。今年2月,四川彭州市通濟鎮麻柳村17組村民吳高亮在家門口的河道邊發現一批烏木,並僱人挖掘。通濟鎮政府認為烏木屬國家所有,把烏木挖出並運走。而對於烏木歸屬,法律並無明確規定。而吳高亮的態度是,要麼烏木所有權歸自己,要麼烏木屬國家所有,政府按照烏木估價的20%,給予400萬元獎勵。至今,雙方依舊僵持著。
家門口挖出烏木
有人出價1200萬
前日,記者獲悉,經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鑒定,吳高亮發現的這批烏木確認為『金絲楠木』。在市場上,樹種為金絲楠木的烏木是最貴的。吳高亮說,當初挖出來時,就有人願出1200萬元購買。
吳高亮說,今年春節,他和朋友在家門口的河邊溜達,無意中發現一截冒出來的木頭,朋友稱,這可能是值錢的烏木。吳高亮於是請一位民間收藏家鑒定確認:這是一塊烏木。接著,吳高亮又找來北京一家『勘探』公司,證實地下還有巨大的烏木。
2月9日,吳高亮僱了一輛挖掘機開挖,5小時後,烏木的三分之一顯現出來。隨後,兩名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要求其停止挖掘。
通濟鎮鎮長郭坤龍表示,2月10日,通濟鎮將此情況上報彭州市國土、水利、林業、文物管理等部門。2月12日至23日,在成都市考古隊專家的指導下,通濟鎮在河道內挖掘出7根烏木,其中最大的一根長34米,直徑1.5米,重量約60噸。
烏木是否歸國有
尚屬法律空白
接到報告後,彭州博物館館長丁武明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國領域內的古生物化石、礦產資源、文物,均屬於國家所有。而烏木既不屬於古生物化石,也不屬於礦產、文物,屬於法律空白。
『值錢了,鎮上就說屬於國有了。』吳高亮的母親朱品鮮說,以前只要洪水一漲一退,就能在河邊撿到一些烏木,大家把它當柴燒。現在是吳高亮挖掘的烏木太大了,所以纔說是屬於國有。
而丁武明則認為,和礦產、文物一樣,要有一定價值,具備保護的規模和等級,國家纔會保護,這『並不是選擇性執法』。通過這些烏木,可以研究當時的自然環境、氣候條件等,這麼大體量的烏木,政府保護下去,對子孫後代都是負責任的。
吳高亮說,這塊烏木,有人給他出價1200萬元,運到上海更貴。如果弄成藝術品銷售,價值至少在2000萬元左右。他表示,要麼烏木屬於他自己,他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及破壞耕地的罰款;要麼烏木屬國家所有,政府獎勵他400萬元。
彭州市研究決定,最高給他5萬元獎勵,吳高亮說,他前後勘探、挖掘等,花費約20萬元,這樣的獎勵,他不能接受。
『吳高亮僅花了不到萬元。』郭坤龍表示,花費都是吳高亮虛吹的,政府獎勵的5萬元並不低,畢竟烏木政府不能銷售,並不能衡量它的實際價值。
據《成都商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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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木,陰沈木的俗稱,由於全身烏黑,所以四川人一般把它叫做『烏木』。因地震、洪水、泥石流將地面上的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窪處,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樹木,在缺氧、高壓狀態下,在細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經成千上萬年碳化過程逐漸形成烏木。因兼備了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韻,所以有『東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