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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廣東居民階梯電價將從明天起正式實施,居民用戶夏季每月用電超過260度、非夏季每月用電超過200度,都將要多花電費錢!對於不少市民擔心的階梯電價各檔電量都是按月計算,而很多小區電費抄表兩個月才抄一次,中間存在時間差可能導致部分用電量不知該如何計算電費的問題,省物價局明確規定,抄表週期爲兩個月一次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其階梯基數電量按標準月度基數電量乘2執行;而跨季節的階梯基數電量則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數電量標準之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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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月抄表”基準電量翻倍
根據省物價局此前公佈的實施方案,我省居民階梯電價將實行分季節的階梯電量。其中,每年的5月至10月執行夏季標準,居民每戶每月基準電量爲260度,第二檔電量上限爲每月600度,電價每度加價5分錢;每月超過600度以上的用電則計入第三檔,電價每度加價3毛錢。而每年的11月至來年的4月份,階梯電價則按非夏季標準執行,基準電量爲每月每戶200度,第二檔上限電量仍爲每月每戶400度不變,第二、第三檔電價加價幅度依舊分別爲每度5分錢和3毛錢。省物價局表示,將來隨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電量的逐步上升,他們將根據國家發改委的統一規定,研究制定居民階梯電價基準電量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廣東夏季天氣較爲炎熱、空調用電量較大的實際情況,省物價局2周前對外公佈了廣東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明確採用體現季節性因素的第二套聽證方案,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爲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根據對全省2011年居民用戶每月的平均用電量統計,階梯電價方案確定,每年5月份至10月份的電費執行夏季階梯電價標準,而從每年的11月至來年4月之間的月份,階梯電價則執行非夏季標準。
記者瞭解到,此次居民用電階梯電價方案設立的各檔電量均是按月計算的,而目前很多小區電費抄表則是兩個月才抄一次表。對於這中間存在的時間差,省物價局明確規定,抄表週期爲兩個月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其階梯基數電量按標準月度基數電量乘2執行;而跨季節的階梯基數電量則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數電量標準之和執行。
公攤用電不計入居民用電量
根據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居民用電量,並不包括住宅小區的電梯、梯燈、水泵等公共用電的電量,這一部分公共電量不參與上述階梯電價方案的計算,視同合表用戶用電,按合表用戶電價標準計收電費。另據省物價局明確,本次廣東居民階梯電價的實施範圍爲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對於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則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新政實施後,他們的電價統一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電加價3.7分錢,比此前聽證方案測算的每度電4.71分的加價幅度降低了1.01分。按照廣州居民用電目前每度電0.61元的標準計算,從明天往後,小區公攤電費及未實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戶電費標準,將統一上漲至每度電0.647元。
問題解答
一、爲何不按家庭人口多少設不同用電分檔?
釋疑:人口流動快覈實難度大因此暫不實施。
對於本次階梯電價實施方案爲何未能根據用電戶家庭人口多少、設立不同電量分檔的問題,省物價局解釋說,這在客觀上存在家庭人口數量覈實難度大,居住人數動態變化等問題。特別是廣東流動人口約佔全國的三分之一,是流動人口第一大省,情況更復雜,管理難度大。省物價局進一步指出,目前的方案還只是個試行方案,他們將在今後實施過程中不斷優化調整方案,研究制定兼具操作性和公平性的解決辦法。
二、爲何不分區設定用電分檔?
釋疑:國家發改委規定階梯電價要以省爲單位執行。
對於爲何不能在省內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用電量多少、分區域實行階梯電價的問題,省物價局也解釋表示,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規定,階梯電價政策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爲單位執行,用全省平均覆蓋率方法來確定分檔標準,對目前用電量較低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居民客觀上更爲有利,這也體現了城市反哺農村和相對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因此,修改後的方案採納了部分聽證代表關於居民階梯電價電量分檔實行全省統一標準的建議。(記者葉平生通訊員嶽佳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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