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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貴陽6月30日電(記者熊俊)《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車輛行駛高速公路偷逃過路費的行爲加大了懲處力度。
據瞭解,在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中,貨運車偷逃過路費的現象最爲嚴重,謀取非法利潤的不法分子往往與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駕駛員“勾兌”,達成交易繞開收費站實施偷逃。
即將實施的《條例》爲此加大了對偷逃過路費的懲處力度,規定:對兩次以上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高速公路經營者有權拒絕其通行,並向社會公佈。高速公路經營部門也會將偷逃車輛列入“黑名單”,當該車輛再次上路,“不誠信”的信息可以馬上顯示出來。
《條例》還對偷逃過路費、強行衝關等違法高速公路管理的責任人員加大了懲處力度。按規定,對於拒交、少交、逃交車輛通行費的,高速公路管理者除可以責令車輛交納通行費外,還可以處以應交車輛通行費一至五倍的罰款。對於拒不交納通行費的,可以扣押車輛。此外,對強行衝關、故意堵塞高速公路收費道口、調換或使用僞造的高速公路通行憑證,以及以跳磅、墊磅、繞磅等方式妨礙計量器具正常計重,干擾高速公路收費站正常運營秩序的駕駛員或車主,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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