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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巨額捐贈』可免10億元稅
雖然新華都發言人稱國家沒有征資本利得稅所以不用繳。但全國人大立法專家萬國華認為,自然人股東解禁減持和機構減持一樣,應該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孫剛更是認為,根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保守估計陳發樹近30億的個人所得,應繳納45%即超過10億元的個人所得稅,如果其拒絕補交則有可能會被起訴。
就在這一連串的『逃稅』質疑風波中,陳發樹卻搖身一變,在2009年10月20日對外宣布捐贈83億有價證券搞慈善,而這一受讓對象就是陳發樹擔任法人代表的新華都慈善基金會。雖然陳發樹將資產主體自己捐給自己,但按照國內相關法律,慈善企業是可以享受部份免稅的。
雖然陳發樹說捐贈不是為了避稅,但經記者計算,83億有價證券若完全過戶到新華都慈善基金會,陳發樹可以免10多億元稅收。
減持已捐股票套現15億
今年6月19日,陳發樹大舉減持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600600.SH,以下簡稱『青島啤酒』)股權,套現逾15億港元後,而這些股票正是陳發樹之前承諾捐給新華都基金會83億有價證券的一部分。
猜測陳發樹為何要"詐捐"?
有媒體報道說,陳發樹是不可能他先把證券賣了後在捐現金的,因為陳發樹當時高調捐出83億元有價證券成立慈善基金會的本身就不是什麼純粹的慈善,而是想『雙贏』,想模仿美國的『蓋茨基金』。《福布斯》報道,主要從事社會慈善公益活動的的『蓋茨基金會』,在2003年以268億美元的資本獲得了高達39億美元的投資報酬。比許多公開宣布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的利潤率還要高,賺錢還要凶狠。
實際上,通過投資經營擴大慈善事業已經成為美國許多慈善基金會的基本運作模式。像多數慈善機構一樣,蓋茨基金會每年將總資產的5%用於捐贈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稅收,另外95%的資產用於投資。2005年,蓋茨基金會捐獻了大約14億美元。而這使蓋茨基金會另外95%的用於投資贏利資產獲得減免稅收好處。這個好處超過了它的14億美元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