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審計署向全國人大作報告稱去年699人受處分23家縣級醫院多收取藥費6732萬元
●42部門套取資金1.57億元
●54縣虛列支出66.56億元
●29.55億元保障房資金被違規使用
2011年,財政部將義務教育轉移支付預算中的『落實教育規劃綱要補助經費』70億元調整為高等教育支出。
今天(27日)上午,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2011年各部門、各單位依法認真整改上年審計查出的問題,被挪用和滯留資金143.94億元已全部追回或撥付,挽回和避免損失60.66億元;有69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制度規定1581項。
劉家義說,對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情況顯示,有些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包括: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來收取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交易收入101.25億元。
商務部、衛生部和農業部2008年以來接受的國外無償援助資金收入62.09億元、支出10.92億元。
財政部委托進出口銀行管理的外國政府貸款利息收入372.83萬歐元、支出173.82萬歐元;貿促會控股的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應上繳的投資股利分紅1.7億港元。
劉家義作2011年審計報告時指出,審計抽查62個縣級醫院中,23家縣級醫院超過規定比例加價售藥多收取藥費6732萬元,其中比應收藥費加價高達12倍。
54個縣2011年虛列支出66.56億元
為了解地方財力保障情況,審計署組織對18個省區市縣級財力總體狀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從審計情況看,一些縣在招商引資中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虛增財政收入現象。54個縣中,有53個在2008年至2011年間出臺221份與國家政策相悖的優惠政策文件,將相關企業上繳的稅收、土地出讓收入等70.43億元返還企業。
同時,一些縣在無真實收入來源的情況下,通過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轉土地出讓收入或以財政借款等方式繳稅,造成虛增財政收入33.13億元。
對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約束,財政管理還不夠規范。54個縣2011年財政報表少反映收入83.29億元、支出44.50億元,虛列支出66.56億元。
-被審計出的問題
財政轉移支付管理
部分專項轉移支付未實現預期目標。抽查144戶取得『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的企業中,有45戶虛假申報套取資金2.41億元,13家未按規定淘汰落後產能;抽查35個已完工的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項目,有10個建成即閑置,16個實際年發電量低於設計標准。
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基金征繳不到位。
鐵路建設基金尚未將以合資形式建設和運營的鐵路線納入基金征收范圍。
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欠繳58.24億元。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范圍不完整。至2011年底,4100戶中央部門所屬企業尚未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42戶中央金融類企業雖按其出資人分別向財政部、中投公司和人民銀行上繳利潤,但尚未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
現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繳比例仍偏低。盡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繳比例,但個別企業的收益上繳比例仍低於其上市公司的分紅比例。
國庫管理
部分國外無償援助資金專用賬戶未按規定歸口國庫部門統一管理。截至2011年底,有9個專用賬戶仍由財政部國際司管理,當年收支分別為2.66億元和1.36億元。
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操作不夠完善。主要是對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的劃分不夠明確,加之向授權支付代理銀行支付的手續費上不封頂,不利於控制費用,如財政部2011年將鐵道部直接支付的部分支出調整為授權支付,導致多支付手續費11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