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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藥首度披露王老吉商標仲裁案始末,並稱:“加多寶自稱民企實爲英資企業”
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裁定2010年5月1日鴻道集團租用王老吉商標到期,廣藥集團正式收回紅罐和紅瓶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昨日,廣藥集團首次揭幕了王老吉商標仲裁案始末。廣州市政府首次公開對廣藥收回紅罐王老吉生產經營權表示支持。據廣藥披露,作爲在英屬維京羣島註冊的外資企業,加多寶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紅罐王老吉生產經營權,但每年支付給廣藥集團的商標使用費只是銷售額的0.03%,低於國際慣例100餘倍,導致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鴻道單方面放棄調解
據廣藥集團營銷中心副總經理、王老吉商標新聞發言人倪依東介紹,2010年5月1日,鴻道集團租用王老吉商標到期,廣藥集團曾以電話、公函、律師函等多種形式數十次與鴻道集團聯繫,希望重新協商商標許可問題,但對方均未給予迴應。
2010年8月30日,廣藥集團向鴻道集團發出第一封律師函,要求對方於9月30日前給予回覆,但是對方一直未給予迴應。
2010年10月,廣藥集團派出兩位高管親自到香港鴻道集團公司送遞,遭對方拒絕。爲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當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所約定的解決糾紛方式,2011年4月26日廣藥集團不得已才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普通的仲裁案件180天即六個月即宣判,但是該案卻持續了380天。據倪依東介紹,在這期間對方製造各種障礙進行拖延。2011年12月29日,這一商標仲裁案第一次開庭,審理5個小時無果。2012年2月10日,對方要求延後裁決。3月14日,仲裁庭組織雙方調解,但鴻道集團臨時單方面放棄調解。5月9日,這一歷時380天的第一商標仲裁案纔有了終局裁決,從2010年5月2日起,鴻道集團就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標。
外企廉價租取國有資產
廣藥集團昨日也首次就鴻道集團支付的“王老吉”商標使用費過於廉價以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首度進行說明。
據悉,鴻道集團經營王老吉銷售規模高達160多億元,按照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一般按照銷售額的5%收取,而鴻道集團每年給廣藥集團的商標使只有500萬元左右,只是銷售額的0.03%,低於國際慣例100餘倍。在經營紅罐王老吉涼茶期間,利用國家外資企業政策等,獲取利潤豐厚。
值得注意的是,經查證,加多寶集團是在英屬維京羣島註冊的外資企業,是鴻道集團全資子公司,其企業性質爲外資企業,而非其此前宣稱的民企——在5月1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加多寶還以“民企”自稱。十多年來,其利用外資企業政策及“王老吉”品牌賺取了鉅額利潤。但對此,加多寶公關部一位內部人士表示:“從來沒聽說過這種說法,加多寶是港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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