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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網民遭遇個人信息泄露
近日,半月談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通過半月談網進行的一項3046人蔘與的在線調查發現,有七成網民曾遭遇過個人信息泄露。其中,有30%的網民表示曾多次遭遇此類情況。對於個人信息泄露的途徑,調查發現,銀行、保險公司、商場等商業單位是民衆認爲最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的機構,有1530名受訪者對此表達了擔心,佔參與調查總人數的51%。
調查顯示,公衆對個人信息安全的認知和重視程度還有待加強,38%的受訪者日常並不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在網站需要提供個人信息時不清楚信息收集的目的。長期關注網絡社會問題的中國傳媒大學詹騫老師認爲,網上個人信息頻頻被泄露的根源,一方面是由於公民個人的信息保護意識和能力還不夠強,另一方面在於技術和商業利益裹挾在一起,不法分子通過各種技術手段盜取用戶的個人信息,背後是商業利益的驅使。另外,人們在享受互聯網便捷性的過程中,也不知不覺地將個人信息和隱私交換出去,如通過微博和交際網站曬個人的生活細節等,都存在信息泄露的隱患。
面對個人信息泄露可能給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的威脅,民衆普遍呼籲出臺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專門政策,加強立法。
法規保護個人信息呼聲高漲
網絡平臺仍在賣手機號
車主信息號稱準確率100%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儘管查找“個人信息”很難找到相關資料,但是具體到“車主資料”、“嬰兒資料”等具體信息,就能找出不少相關的網站和信息。
在一個名爲“車主之家”的網站上,網站做得非常簡陋,裏面的文章大多與車主個人信息有關,但記者點擊多篇文章,都是四處拼貼,甚至前言不搭後語。不過網站的頂部顯著位置卻用加粗的大號字寫着:“車主資料、車主信息……”還留下了一個QQ號碼。隨後記者在該網站也看到多條“求購信息”,其中有人詢問上海車主信息,下面回覆中留下了一個QQ號。
記者隨即跟該QQ號取得了聯繫,QQ號主人自稱姓馬,他告訴記者自己手上的車主資料是上海今年以來最新的信息,目前只剩下3600條,“保證全部一手信息。”隨即,對方給記者發來一張截圖,是一張EXCEL表格,上面有車主姓名、車牌號、固定電話、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而手機號則被遮擋。據對方表示,付款之後會發送完整的表格。付款前還能提供7個車主信息供驗證。
“我給你的信息,全部都是真實有效的,除非個別車主遇到不幸了。”這名賣家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銷售的車主資料準確率高達100%,因爲信息來源十分“可靠”。隨後記者在網上查詢發現,該QQ號主人還在其他網站和論壇發佈相關信息,並稱“我們的車主資料數據全部來源於全國各大汽車銷售商、車管所、保險公司等。”
信息販子疑教唆犯罪
不過該QQ號主人提供的信息叫價頗高,每條信息索價3元。當記者表示價格太貴時,對方表示:“你買的便宜貨,有沒有我這樣的品質?能不能獲得同樣的收益?”當記者表示要價太高時,對方表示:“你要是內行,就知道我這個價格不高。懂的人憑我這點資料,收益都是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記者隨即詢問如何通過這些信息賺錢時,對方先表示“不知道,知道還能在這兒跟你聊天?”隨後又表示,“透露一點點:新車退稅”。
據瞭解,所謂的“新車退稅”是一種典型的電信詐騙手法,即通過電話和掌握的車主信息,稱車主車輛購置可以退稅,隨即要求提供銀行卡及密碼等信息。然而根《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已繳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產企業或經銷商或是應當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的車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的。
記者從一些相關人士處獲悉,現在網上買賣的信息大多已是層層轉手,每次轉手就被賺一筆錢。來滬人員陳女士曾通過網絡QQ羣買賣私人信息:“我從別人那裏2毛一條買進,我這邊1毛5一條賣出,多次販售就能把錢賺回來。”不過一些相關人士也表示,如今個人信息價格越來越貴,要求也越來越高:“特別是涉及到一些電訊詐騙的,對個人信息要求很高,不僅要準確全面,而且要速度要快,比如針對孕婦、新車車主一類特別人羣。”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近年來,上海警方陸續破獲了一批非法獲取、倒賣、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並在公安部指導下,開展系列專項行動,包括針對公民個人信息、隱私泄露的源頭進行清理整治,加大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爲的打擊力度,盡最大努力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上海警方表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是違法犯罪行爲,將依法嚴厲打擊,並堅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同時,警方建議市民要切實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信息泄露“源頭”在內部
日前,記者從公安部官方網站獲悉,4月下旬,在公安部統一部署指揮下,上海、北京、河北、山西等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取得重大戰果。據統計,各地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936人,依法刑事拘留978人,挖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44個,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024起,狠狠打擊了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囂張氣焰。
據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已經形成了犯罪網絡和利益鏈條。一些犯罪分子大肆向掌握信息的部門內部人員購買信息,並通過網絡相互買賣,形成了公民個人信息的網絡交易平臺。且不法分子通常內外勾結,許多信息源頭都在內部。大量倒賣信息的源頭,來自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和部門,個別“內鬼”爲了經濟利益非法出售大量公民個人資料。遭到非法倒賣的公民個人信息,與電訊詐騙、暴力討債等下游犯罪相互交織,危害巨大。
令人頭痛的是,此類犯罪作案具有很強隱蔽性,極易銷燬證據。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網絡進行倒賣信息活動,用的都是虛擬身份,爲了逃避打擊,經常變換身份,交易成功後立即銷燬作案證據,給偵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難。
公安部負責人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此次集中行動是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揮、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第一仗,今後將始終對此類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堅決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在強化打擊的同時,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源頭治理,堵塞監管漏洞,完善內部管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羣衆,要切實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要輕信或輕易將個人信息提供無關人員;發現個人信息被泄露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律師:出售個人信息將被追究刑責
近日,記者採訪了上海市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主任商建剛律師。商律師表示,當今社會,消費者常常受到這樣的侵害,去證券公司開個股票賬戶,從此各種投資理財、基金、貴金屬交易、股票諮詢的營銷電話不斷向其騷擾,去報名參加一個培訓班,從此類似培訓消息也絡繹不絕,去看過一個樓盤,從此房產中介相關電話便不曾停歇等等。
商律師表示,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出臺,將出售個人信息的行爲列入刑法。《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三款明文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這是我國對於個人隱私保護突破,接下來我認爲,對於這種包含了大量客戶個人信息的公司也要有一個約束,國外有法律規定,如果公司的客戶信息被泄露,查實之後,公司方面將要面臨非常高額的罰款,這就使得公司方面不得不詳盡一切辦法來保護自己客戶的信息,所以這也是我國法律保護個人信息的一個趨勢。”商建剛表示。
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國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最終是要通過專門立法,界定個人信息保護範疇,建立個人信息保護體系,完善信息安全監管機制,明確法律責任和追責標準。然而,自2003年就已開始醞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之路已近10年,由於多種原因,目前還未進入立法程序。遠水難解近渴,在有關法律尚未出臺的情況下,如何有效遏制當前利用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勢頭,是一個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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