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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杭州3月26日電(記者古其錚通訊員白露)日前,浙江杭州一老闆因身陷高利貸,欠下員工50餘萬薪水,跑到外地躲債,最終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建德檢察院批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杭州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
34歲的建德人蔡某,高中文化,2004年,跟朋友合夥在建德開辦了一個家紡廠,後因朋友退出,蔡某把企業改成了股份制公司,自己擔任法人代表。企業主要製作外貿毯子、墊子等產品,僱傭員工60多名。這些員工一般是計件算工資的,正常情況下,工資一個季度發一次。
2009年,家紡廠缺少資金購買原材料,經營出現了狀況。蔡某因個人信用問題,無法從銀行貸款,不得已之下,只有借高利貸週轉。本來蔡某以爲靠着這筆錢能夠維持工廠的生產經營,誰料,廠裏產生的利潤連支付高利貸的利息都不夠。
2010年初,開始不斷有人問蔡某要債。蔡某自知無力償還,把公司丟給了哥哥,自個跑到紹興躲債去了。剛好他的嫂子在紹興接了一個家紡加工點,他就在紹興幫忙管理業務,不時還把建德家紡廠裏機器轉運到紹興變賣。當然,蔡某沒有跟員工透露自己負債的真實情況,正好藉着到紹興辦新廠的旗號,“合情合理”地從建德消失了。不知實情的員工們,一直被矇在鼓裏,以爲老闆辦新廠業務繁忙,所以才難得在廠裏露面。只是,自那之後,他們再也沒有拿到過工資。蔡某的哥哥則成了蔡某的“代言人”,公司裏有什麼狀況,都一律由蔡某的哥哥代爲轉達,蔡某本人則始終不肯露面。員工無薪作業的狀況一直持續到2011年7月底。那時公司已有一年半未曾發薪,員工再也苦撐不下了,開始了漫長的討薪之路,而企業也就此被迫停工。
2011年8月,員工們向建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要求蔡某支付拖欠的工資共計50餘萬元。可是蔡某從頭至尾都不見蹤影,而是寫了一份委託書,委託哥哥處理此事。
2011年8月9日,建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仲裁後,形成了一份仲裁調解書,要求蔡某把拖欠的工資付清,蔡某遲遲未有動靜。過了半個月左右,蔡某手機停機,乾脆玩起了人間蒸發。員工聯繫不上蔡某,蔡某哥哥也始終咬緊口風,聲稱自己不清楚蔡某的下落和聯繫方式。2011年8月底,員工向建德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蔡某仍舊無動於衷,逃匿在外地拒絕支付工資。
2012年2月10日,建德市人民法院將此案移送建德市公安局查處。2012年2月15日,蔡某被抓獲歸案。對於惡意拖欠員工薪水一事,蔡某表示企業資金都被他用來歸還欠款、支付利息了,所以纔會一直沒有付清員工薪水,收到仲裁調解書後,他也是抱着僥倖心理,能拖則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鑑於本案犯罪嫌疑人蔡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金額巨大,涉及人員範圍廣,且在政府相關部門多次責令支付仍不支付,毫無悔罪表現,檢察官認爲其有逮捕必要。最終,蔡某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建德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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