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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國家審計署公佈的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表明:主要有采購招標不規範、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等款項等問題。
據公告顯示:在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採購招投標不規範方面:一是京滬高鐵全線土建施工招標未認真執行有關招投標法規的時限規定。二是個別物資採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
在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京滬高鐵取消了部分路段風屏障,造成4.13億元物資閒置。
在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在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等款項方面:審計對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欠單戶材料供應商100萬元以上、欠單戶施工隊30萬元以上的欠款情況進行覈查發現,由於京滬高鐵概算清理尚未完成,部分施工企業資金週轉困難等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材料款58.79億元,欠付1471家施工隊工程勞務款23.72億元,合計82.51億元。(記者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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