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疑點二):『漢代玉凳』的天價如何出爐?
據朱明介紹,送拍的委托人根據拍品玉料的重量與珍貴性、周南泉先生的鑒定證書和『中嘉拍賣』的建議,將起拍價定為1.8億元。『這件拍品,即便不是漢代的,而是現代的,它的價值也可能比起拍價要高。』
黃建軍說,2010年1月9日,在北京昆侖飯店舉行的《古玉雅集》專場拍賣會上,經多次競價,366號競拍者最終以2.2億元的價格拍得此物。
記者幾經周折獲得委托人和買受人與『中嘉拍賣』簽訂的合同。合同顯示,經委托人同意,該拍品的起拍價為1.8億元,而366號競拍者張某最終以2.2億元的價格與『中嘉拍賣』簽訂了買受協議,傭金比例為12%。
(疑點三):拍品是否真正成交?
針對網民關於『通過拍賣「洗錢」「騙貸」』等質疑,黃建軍回答,『漢代玉凳』最終實際並未成交。『拍賣現場,該拍品雖已落槌,但買受人並未當場付款,之後我們曾多次催促其付款,但直到現在也沒實際交割。買受人當時所繳納的3萬元保證金依然在拍賣公司,已作違約金處理,而拍品依然在委托人處。』
記者根據買受合同和保證金憑證上的聯絡信息與這件拍品的買受人張先生取得電話聯系。張先生承認,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專場拍賣會上以2.2億元拍得『漢代坐凳』。之所以『賴賬』,他這樣解釋:『我們老板的錢沒到位,最後沒付款,所以拍前交給拍賣公司的3萬塊保證金變成了違約金。』
記者在『北京市文物局給《古玉雅集》拍賣會文物拍品審核的批復(【2010】1440號)』中看到,『中嘉拍賣』須在拍賣活動結束後三個月內,將已拍賣文物記錄的備案材料以書面形式上報。『中嘉拍賣』稱,因『漢代玉凳』未成交,故並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