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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中字頭”機構也未在民政部門登記。
除擔任各“中字頭”機構的會員外,張振中還擁有一個“領導人專用聘書”。
該聘書印有“鑑於您在藝術研究和創作領域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茲聘任您爲中國文化藝術協會名譽會長”的字樣。
“他們發函要我把個人簡歷和藝術簡歷等證書寄給他們,通過審覈後授予我的,並且讓我交納了700元。”張振中說。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網上發現一個名爲“全國高協組織”的機構在2011年1月發佈消息,聲稱可以辦理由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和全國藝術文化專業考評專家委員會頒發的藝術文化專業證書,並且也能辦理中國國家人才網專業人才入庫證明證書。
但同年5月,民政部就依法對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簡稱“全國高協組織”)及其非法設立的相關機構宣佈取締。
2011年6月8日,新華社就發佈了一則“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取締‘全國高協組織’答問”的新聞。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各級民政部門,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只有經過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才能在社會上依法開展活動。”
該負責人還提醒公衆:“如果其使用的是全國性社會組織名稱,可以直接登錄中國社會組織網進行查詢;如果其使用的是地方性社會組織名稱,可向當地民政部門進行查詢,以確定身份,謹防上當受騙。”
面對眼前名目繁多的獎勵證書和榮譽頭銜,張振中陷入了迷茫。
“我本打算憑寫字掙一些養老費,給兒女減輕負擔,沒想到這麼多號稱國家級的協會是假冒的,這些冒牌的假協會把我坑苦了。”張振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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