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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冒牌的“中字頭”機構
除了被邀請參加商務時報社與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舉辦的活動外,張振中還接到過很多“中字頭”機構爲其辦理證書、授予榮譽頭銜、出版書籍爲由的邀請函。
令張振中記憶猶新的經歷有3次。
“第一次是發生在2008年5月,一個名爲‘中國人才發展中心’的機構給我發來邀請函,說是要聘請我當他們的高級研究員,讓我交納了2000元。可到最後什麼都沒有寄給我,我打電話也沒人接了,當初聯繫我的人消失得無影無蹤。”張振中向記者回憶道。
雖然機構以“中字頭”爲名,但在民政部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記者並未查到該組織。
“第二次是2011年5月,一個名爲‘中國藝術家交流協會’的機構給我來函,委任我爲常務副主席兼祕書長。信是以紅頭文件的形式打印的,有‘中藝交2011年09號’文件的字樣。”張振中告訴記者,“信中說,如果想成爲邀請函上委任的職務,須交780元。同時還可以幫我辦理中國國家人才網專業人才庫的入庫證書。我當時看他們的邀請信挺正規的,就將錢匯給了他們,可到現在連證書的影子我都沒看到。”
記者在網上搜索“中國藝術家交流協會常務副主席兼祕書長”,發現有提問者在2011年5月27日發帖詢問,“中國藝術家交流協會給我來函,委任我爲常務副主席兼祕書長,須交贊助費850元,有多少人被委任這個職務呢?”一位網友的回覆簡潔明瞭:“騙人的”。
“第三次是在2011年7月,一個名爲‘北京華藝苑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機構給我發函,聘請我當高級顧問,邀請信中的題頭還印着‘2011年2號文’的字樣。張振中說,“並且他們告訴我可以辦理中國國家人才網專業人才庫入庫證書,我因此交了上千元,可是顧問證書始終沒寄給我,人才庫也沒入成,最後的結果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相比“失約”的一些“中字頭”機構,還有一些“中字頭”機構則先將證書、榮譽頭銜給予張振中,再做出“溫馨提示”。
一個名爲“中國藝術工作者協會”的機構在2011年8月爲張振中頒發了一本印有“國際德藝雙馨藝術家”的榮譽證書。
“這個證書是他們免費發給我的,此後他們還對我說現在老百姓出書難、出書貴,他們幫助民間藝術家出書,我本人也想出書,就給他們寄去了60首詩,他們將我的詩編入到詩詞專題。當然,書出來以後要我買50本,給他們交1800元。”張振中告訴記者。
“中國藝術工作者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宣稱爲“全國性民間社團組織”,但記者在民政部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並沒有查到該協會的信息。
儘管《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總則中明確要求“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但一些未經登記的“中字頭”機構卻從未停止過經營行爲。
一個名爲“中國當代藝術協會”的機構在2009年7月爲張振中寄來了一本工作證。“他們告訴我60歲以上的老人交600元,只要把自己的個人簡歷、藝術簡歷和榮譽證書寄給他們就行。”張振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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