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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11月24日電(記者袁軍寶、席敏)從5月底開工只有約三分之一,到10月底開工率超過100%,今年我國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任務在各地努力下完成。但記者調查發現,保障房按時開工並不意味着安居工程從此可高枕無憂,今後如何公平分配、混居聚居如何完善、配套維護如何保證依然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保障房工程開工“發力”之後,還需要有更“給力”的後續制度保障。
分配:公平機制如何完善?
“十一五”期間我國共開工建設1630萬套各類保障性住房,到今年上半年約有1100萬套可以入住。今年又有1000萬套保障房開工,隨着大批保障房陸續進入分配環節,如何確保分配公平公正這條安居工程“生命線”,將顯得越來越突出。
今年以來,不少地區被曝出不符合條件的人羣享有保障房的現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16個城市的審查也發現有2.4%的家庭不符合條件。雖然被查出和曝光的比例不大,但在社會上已造成惡劣影響。這警示一些地方政府,如果不在審查制度、信息透明、監督處罰等方面嚴堵漏洞,今後保障房大批量入市時可能會帶來更多社會問題。
除了程序公平外,記者採訪發現,還有一部分分配不公平和變相走樣,必須通過不斷完善分配製度來解決。
保障房“私有化”是近期人們熱議的話題之一。今年山東平原縣開始試點廉租房“共有產權”制度,廉租房租戶可出資購買保障性住房80%的產權。2010年底甘肅省出臺政策在全省多個地區實行廉租房共有產權制度。從今年起,青海省廉租房將實行合同管理,根據被保障家庭的意願,廉租房實行共有產權制度。
一些分析人士對這種“共有產權”的模式表示擔憂。山東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說:“廉租房、公租房是政府需要承擔的重要公共職能,按政策不能出售,可以出售的是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保障分層是比較清楚的,一些地方爲解決資金困難變相出售保障房,表面上一些被保障對象受益了,但在更大層面會引起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公。”
企業大量參建保障房會否影響分配公平也是人們的擔憂之一。記者瞭解到,目前參建公租房的多爲當地有實力的大企業,這和“只有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的相關規定有一定區別。
山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藺棟華說,企業建設公租房之後會優先分配給本企業職工,對企業和地方政府來說是雙贏,但對於未能獲批建的其他企業及低收入羣體而言就會產生不公,公租房如果成爲一些有實力企業的特權,肯定會造成不公平。
此外,如何儘快完善退出機制也是當前分配環節所面臨的問題。近期,濟南一位市民因年收入超過廉租房申請標準十幾元錢而面臨被退租的尷尬。專家認爲,對於這種動態“退出”機制,目前執行過程中政策並不清晰,到底是強行退租還是提高租金水平,還是轉到公租房,還需相關制度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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