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州一高校教師,賬上被划走近3萬元;“客戶簽字,業務員代填合同”已成保險業潛規則
吳女士是福州某高校老師,上個月在酒桌上碰到一個保險推銷員,後者在贈送了化妝品後,請她簽字作爲潛在客戶“登記”。吳女士簽了,兩天後,她的賬戶上被划走2.73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客戶簽字,業務員代填合同”已成爲保險業的潛規則,其中漏洞正是近年來保險糾紛頻發的重要原因。
都是業務員的錯?
9月21日,吳女士在一個飯局上,認識了生命人壽保險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本部的業務員王某和鄭某。兩人向她推薦一款“生命富貴全能年金保險(分紅型)”。
“他們說只是登記一下,不算正式保險。”吳女士說,經不住兩人笑臉相勸,有些微醉的她在幾張單子上籤了名。隨後,又被要走了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
“我想,銀行卡在我手上,對方也不知道密碼,籤個字應該沒問題。”出乎她意料的是,10月2日,王某告訴她,保險公司已於9月23日,從她的賬戶裏划走了2.73萬元。“王某拿出一張回執單,讓我簽字。我才蒙了,這不是強買強賣了嗎?”
昨天,記者陪同吳女士來到該公司,見到了她的“個人保險投保單”以及“銀行轉賬授權書”,上面確實有她的親筆簽名。“我從頭到尾都沒看過保單,更別說填寫具體協議了,這個也算投保?”吳女士說,單子上除了簽名,其他都是保險員填寫的。記者從保險公司獲悉,具體經辦王某已辭職,聯繫不上,目前無法查明當時情形。
福州本部一吳姓負責人說,公司覈實保險業務時,看的就是投保單和轉賬授權書上的簽名。如果簽字俱全,就視爲客戶同意投保。公司覈保後,把資料傳給銀行,根據銀企互聯協議,直接從客戶賬戶上轉賬。然後,公司會要求客戶籤一份回執,作爲最後確認,保單才正式生效。如果客戶不肯籤,那麼合約取消,已划走的保金全額退還。
至於業務員推銷的具體手段,該負責人坦陳,公司並未做嚴格規定。“業務員要把條款內容介紹清楚。”他說,“公司允許客戶簽字後,業務員替客戶填寫協議的具體事項。”這正是吳女士最不解的地方,但是,“整個行業都是這麼做的。”該負責人說。
爲什麼要先劃賬?
“說白了,都是爲了業務量。”張軍(化名)是一位在保險業做了10年的老業務員。他坦陳,推銷保險時,客戶都有本能的防備心理,這個時候,讓客戶簽字是最重要的,“有了簽字,所有的程序就都合法了。”條款說的越仔細,客戶越容易不耐煩,這單業務越容易泡湯。所以,多數業務員都會替客戶填寫投保單,“吳女士碰到的可能是個新人。一般有經驗的,都會在填寫後,跟吳女士確認一下,省得給自己找麻煩。”
那麼,爲什麼在保單未正式生效之前,先劃賬呢?張軍說,這主要爲了以防萬一。特別是人身險,如果先確認保單再交保金,“萬一就在這一兩天裏,客戶出意外了,公司就虧大了。”而且,業內一般都有“善後機制”,比如未籤確認回執前,可以全額退保金。即便籤了,也有10天的猶豫期,在此期間還是全額退款。昨天下午,吳女士終於跟保險公司達成協議,在簽署了相關文件後,公司同意在4個工作日內,將划走的2.73萬元人民幣退回。
“市民自己也要提高法律意識,不要輕易簽字。”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佘雷律師認爲,投保人作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哪怕面對的是空白合同,當你簽下名字時,都要意識到可能承擔的責任和造成的法律後果。一旦有糾紛,即便訴諸司法,除非能證明對方是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或是存在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情形,否則投保人也處於很不利的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