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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工業科研開發促進會執行會長宋瑞霖說:“在CPI逐月上升的時代,藥品十幾年不調價,本身就違背了市場規律,當成本高於定價時,企業只能用腳投票,退出市場。否則,堅持生產要麼不可持續,要麼會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宋瑞霖說:“藥品作爲特殊商品,當然不能迴避商品的屬性,藥品的價格必須反映價值,必須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否則,必然出現當前的短缺現象。”
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魚精蛋白”出現全國性供應緊張,也暴露出此類“孤藥”生產波動給臨牀用藥安全帶來的負面影響。
宋瑞霖說,“魚精蛋白”短缺問題更深層次折射出公共衛生監管體系殘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生產、銷售者有錢賺。只有這樣,才能讓“魚精蛋白”等“好用價廉藥”起死回生,才能預防更多“老藥”重蹈覆轍。
北京市藥監局表示,企業生產藥品屬於市場自主行爲,受價格、原材料等諸多方面影響,某些品種可能出現短缺情況,不能滿足市場需求。這一問題需要國家從藥品需求、藥品定價、品種特徵等諸多方面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協調多個部門,理順關係,保障企業持續生產。
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副院長張旭建議,保障“好用價廉藥”的生產供應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相關部門應定期對臨牀緊缺、脫銷藥品開展研究和評估,摸清需求,商定生產企業名單。對於臨牀無替代,但確有需求、利潤較低的藥品,相關部門採取相應的優惠政策,如由價格主管部門酌情調價、適當減免稅收等,減輕企業負擔,激勵企業的生產經營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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