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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下旬,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了暗訪和檢查。檢查發現,一些網點存在7月1日後違規繼續收取國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的行爲。此外,中信銀行總行、興業銀行總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違反規定,擅自推遲取消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的時間,分別致使其銀行營業網點7月13日和7月9日後才取消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國家發改委網站》8月18日)
前些日子,媒體曝光了銀行集體違規收費後,儘管國家發改委措辭嚴厲,用“嚴肅處理”和“多收費要退還儲戶”,向社會做出鄭重承諾,但輿論仍擔心“雷聲大,雨點小”,會不了了之。現在看來,國家改委終於動真格了。
對於三總行擅自推遲取消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時間的行爲,國家發展改革委依照現行法律,對中信銀行總行、興業銀行總行分別作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作出罰款180萬元的行政處罰,這在銀行史上可謂最嚴厲的處罰。
然而,筆者覺得,雖然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對銀行的集體違規收費進行天價處罰,但是,由於所罰錢款是銀行的錢,畢竟不是個人的錢財,而且違法成本遠遠小於經濟收益,根本不能對銀行起到足夠的警示作用。可以預見的是,銀行在追求自身利益衝動下,難免會再次觸犯《商業銀行法》,新的不合理收費項目仍會接連面世。
就目前而言,我國銀行習慣了躺在坑上過舒服日子,“只有想不到,沒有收不到的”,正成爲國內銀行追逐的狹隘目標。據最新官方數字顯示,目前,國銀行業服務項目共計1076項,其中226項免費,佔比21%;收費項目850項,佔比79%。現在的問題是,一旦停上某項服務收費,銀行部門會覺得無所適從,只能打違規收費的主意。
因爲,從國內銀行來講,除依仗向廣大儲戶收費獲得超級利潤外,幾乎沒有其它任何出色的業務技能,可以算作真金白爭的業績來炫耀。國內的中間業務,始終圍繞存貸業務展開,到現在也沒有擺脫“綠葉”地位。這些所謂的中間業務收入,更多的是取自對廣大儲戶的服務性收費。據銀行去年中期業績報告顯示:16家上市銀行2010年上半年實現3434億元的淨利,除去未披露銀行卡收入數據的光大銀行外,5家上市銀行上半年銀行卡手續費收入共計達252億元,若按180天粗略計算,銀行卡手續費日均收入達1.4億元。1.4億元,如果按全國十三億人口分配,平均每人分攤1角多錢,如此含金量的中間業務收入,實在是難以與國外銀行相媲美!
所以,筆者覺得,除價格主管部門對銀行的違規收費進行重罰外,更要對銀行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倘若對主管責任人除受到免職處分外,還要受到刑事的嚴懲,恐怕再也不會有銀行,敢將國家法規視若無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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