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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謝多21日撰文稱,“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推動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場外債券市場發展,着力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加快建立統一的監管標準,在明確市場發展方向的前提下,促進場內、場外市場的互聯互通。
謝多稱,“十二五”期間要強化市場化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按照場外市場模式,針對合格機構投資者特點和需求,不斷拓展市場廣度和深度。同時,應當繼續強化市場化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加強信用評級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培育投資者自行識別和承擔風險的機制,爲債券市場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在鼓勵創新方面,謝多稱,關鍵是要轉變管理理念,着力推進機制創新,減少行政管制。市場產品與工具創新應該更多由市場主體去推動,允許市場參與者在監管部門許可的業務範圍內自主創新,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貼近市場的優勢,推動符合市場需求的、適合機構投資者交易的債務融資工具創新和交易工具創新;政府部門則着重從信息披露、信用評級、會計、稅收等方面進行制度和體制創新,爲創新創造一個好的外部環境。
在促進場內、場外市場的互聯互通方面,謝多稱,目前,國債和企業債券均可以跨市場交易流通;場內與場外市場的轉託管機制已經初步建立,應繼續推動中國債券市場整體發展。
在推動對外開放方面,謝多稱,要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推動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擴大境內發債的境外主體範圍。根據市場主體意願,允許更多境內機構赴境外發行債券。在市場管理、會計準則、評級機構准入等方面,以更加務實、開放的態度,加強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等各方的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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