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周學東在央行網站發表署名文章提到,“十二五”期間的金融法制建設,要以“十二五”金融發展和金融改革的整體規劃爲依據,以進一步完善金融法律體系爲目標,借鑑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趨勢和最新進展,加快推進相關的立法。
第一,修訂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推動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建立和完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的制度框架;修訂《商業銀行法》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刪除限制銀行發展的規定。
研究《票據法》的修改工作,適度放開票據的融資功能,將電子票據納入《票據法》規範和調整的範疇。
修訂《證券投資基金法》,放鬆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不合理限制,將私募基金納入監管範圍,以適應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及強化金融監管的需要。
修訂《貸款通則》,取消《貸款通則》中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存在制度性缺陷的規定。
研究銀行破產等條例
此外,還要對《現金管理條例》、《儲蓄管理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金融機構違法行爲處罰辦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取締辦法》等進行評估、修訂或廢止。
第二,研究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包括《徵信管理條例》、《黃金市場管理條例》、《銀行卡條例》、《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條例》、《金融統計條例》、《存款保險條例》、《銀行業機構破產條例》等。
第三,研究探索新的金融法律制度,例如研究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個人破產法律制度等。
7銀行將試點發行芯片銀行卡
3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推進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啓動銀行卡芯片遷移工作。《意見》要求2011年6月底前,工、農、中、建、交和招商、郵儲銀行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國性商業銀行均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
在受理環境改造方面,在2011年6月底前直聯POS(銷售點終端)能夠受理金融IC卡,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間聯POS、ATM(自動櫃員機)的受理金融IC卡的時間分別爲2011年底、2012年底前。
金融IC卡又稱爲芯片銀行卡,是以芯片作爲介質的銀行卡。芯片卡容量大,可以存儲密鑰、數字證書、指紋等信息,能夠提供一卡多用的便利。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