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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廣播網報道,近日,深圳市政府發布《關於深化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改革的若乾意見(試行)》,今後,深圳市屬國企將試行企業董事會直接選聘總經理、副總經理。
老總選聘權給企業深圳市國有企業的老總任免權此前一直在政府部門手中,由國資局向企業董事會推薦人選。從2006年開始,深圳市在其中的6家獨資企業中進行試點,對於副總經理的選聘權交給企業。隨著此次新辦法的出臺,今年起深圳的所有市屬國企將試行推廣。
根據這份『意見』,深圳將試行企業董事會直接選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在市屬國有企業中首先推行企業董事會直接選聘副總經理,待取得經驗,條件成熟後,再適時推行由企業董事會選聘總經理,但是,深圳市屬金融企業和深圳出版發行集團暫不推行企業董事會直接選聘總經理、副總經理。
建職業經理人隊伍據記者了解,通過深化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改革,實現企業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與公司治理和市場競爭規律接軌,形成市場化選拔、考核、激勵、約束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競爭機制,建立選拔培養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制度措施,基本形成企業領導人員有序退出的機制。
本意見下發後,深圳市國資局要將直管企業副總經理的選聘、考核評價權交給企業董事會,並根據本次改革工作的需要,出臺相關指導意見。直管企業的下屬企業,可參照直管企業的做法,開展相關工作。
根據管理權限的變化,深圳市屬國有企業要在201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章程的修訂工作,在章程中明確董事會選聘、考核評價高級經營管理人員的權限。
《關於深化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改革的若乾意見(試行)》本意見及配套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一年後,由市國資局全面總結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改革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修改完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