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用強身牌鹿鞭補酒,讓你隨便幾次都可以』。這樣的廣告用語出現在媒體廣告中。日前,國家工商總局今年首次通報了6則嚴重違法廣告。
《深圳晚報》刊登的強身牌鹿鞭補酒廣告的用語有多處對性行為和感受的描述。中國廣告協會秘書助理李方午表示,這些廣告語不堪入目、低俗,違反了藥品管理和廣告的多項規定。
其他違法廣告還包括《長沙晚報》刊登的『長沙方泰醫院廣告』,《蘭州晚報》刊登的『睾根果食品廣告』,大連電視臺一套播出的『金爵脈管復康藥品廣告』。另外兩個違法廣告是《齊魯晚報》刊登的濟南肛泰肛腸醫療廣告,以及《鄭州晚報》刊登的活力降壓?食品廣告。 (記者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