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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天津市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建立全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提高城鄉居民住院和門(急)診報銷待遇,同時還就繼續推進本市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等做出一系列規定。
據介紹,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從2011年1月1日起,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參保人員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非疾病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納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保障范圍。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費的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15元。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在本市統籌城鄉全民醫保背景下,實施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保障參保人員發生意外傷害後得到及時救治,減輕個人和家庭醫療費用負擔,為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生命健康再加一道安全保障。
據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人介紹,按照市政府要求,2011年,在總結按項目付費經驗的基礎上,本市將進一步完善總額預付制,合理制定醫療機構預付標准,加強預付基金監管,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復合式付費方式。(記者狄慧通訊員馮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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