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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批准渤海銀行成為全國第一家實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正負區間的管理模式,這標志著渤海銀行在濱海新區的金融改革和創新方面率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2006年4月在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指出:鼓勵天津濱海新區進行金融改革和創新;在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則上可安排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可在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金融業混合經營,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外匯金融改革,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取得經驗,為銀行創新提供了思路。隨後,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國務院的精神制定了外匯管理政策方面的改革規定,其中包括『改革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允許在天津注冊並在新區經營的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總行(部)及外資銀行分行實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正負區間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政策規定,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不能為負頭寸(每日賣出美元?每日買入美元)。日前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渤海銀行可以為負頭寸,成為全國第一家也是唯一的一家獲得此項資格的商業銀行。該政策將為渤海銀行靈活管理結售匯頭寸,降低資金成本,運用多種金融工具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渤海銀行在獲得此項業務資格後,將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加優質、全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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