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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進一步優化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消費品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結構,有效加強對消費品基金的運作和管理,經與消費品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本基金管理人擬對消費品基金進行基金份額拆分(以下簡稱『拆分』)操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拆分日
2007年3月26日。
二、拆分對象
拆分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
三、拆分方式
基金拆分日日終,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拆分比例對持有人拆分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實施拆分。拆分後,持有人基金份額數按照拆分比例相應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額淨值調整為1.0000元。拆分公式為:
拆分後基金份額數=拆分前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拆分比例
基金份額拆分比例=當日基金資產淨值/當日拆分前發售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
其中,拆分後基金份額數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基金份額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數點後9位,由此產生的誤差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份額拆分後,基金份額總數與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額均相應調整,但調整後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佔基金份額總數的比例不發生變化。份額拆分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
四、基金拆分日當日及後續申購與贖回的計算
在拆分日,投資者申購、贖回和轉換申請將按照拆分日基金份額淨值(1.0000元)計算。
在拆分日後,基金份額淨值將在拆分日基金份額淨值(1.0000元)的基礎上變動,投資者申購、贖回價格將以此為基礎計算。
五、限量銷售
為了基金日後平穩投資運作和建倉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將自本基金份額拆分公告之日起到拆分日後的兩周內對基金總規模實行限量:(1)基金份額拆分公告之日到拆分日前,本基金資產淨值將不超過100億元;(2)基金拆分日起的兩周內,本基金資產淨值將不超過100億元。
1、基金份額拆分公告之日到拆分日前暫停申購的情形:若消費品基金預計當日申購的基金金額全部確認將使本基金資產淨值接近或達到100億元時,本基金將於次日公告提前結束本次活動,並自該日起暫停接受申購;若已超過100億元,則暫停申購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請采用『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申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如下,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當日申購申請確認比例=(100億元-前一工作日基金資產淨值)/當日淨申購申請金額
注:當日淨申購申請金額=當日申購申請金額-當日贖回申請金額-當日轉換出申請金額
2、基金拆分日起兩周內暫停申購的情形:若消費品基金預計當日申購的基金金額全部確認將使本基金資產淨值接近或達到100億元時,本基金將於次日公告提前結束本次活動,並自該日起暫停接受申購;若已超過100億元,則暫停申購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請采用『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申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如下,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當日申購申請確認比例=(100億元-前一工作日基金資產淨值)/當日淨申購申請金額
注:當日淨申購申請金額=當日申購申請金額-當日贖回申請金額-當日轉換出申請金額
六、拆分結果公告日
2007年3月27日。
七、特別提示
1、自本公告日(2007年3月20日)起,暫停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轉入業務。
2、拆分日當日(2007年3月26日)本基金暫不受理除申購、贖回、轉換轉出、修改分紅方式以外的其它交易業務。
3、基金份額持有人因本次拆分增加的份額於拆分日後第2個工作日(3月28日)起可辦理贖回。
4、對於拆分當日發起的贖回申請,如果客戶本意是全部贖回,但在拆分後,會導致全部贖回變成部分贖回,轉出業務也存在同樣的現象。
為確保消費品基金份額持有人及時獲得本次拆分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同時將在公司網站(www.fsfund.com)上刊登相關拆分公告,並采用電子郵件、短信提示等方式告之消費品基金份額持有人相關拆分事宜,敬請留意;投資者也可撥打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4747)諮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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