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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今日公告,因*ST佳紙去年審計財務報告顯示巨虧2.24億,並未在規定期限內向該所提交公司恢復上市的申請,根據有關規定決定於4月4日起終止上市。
關於佳木斯金地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佳木斯金地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6年度經審計財務報告顯示你公司2006年度虧損2.24億元。你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
根據中國證監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本所決定你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4日起終止上市。請你公司按照規定,做好終止上市以及後續有關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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