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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記者從深圳市國土房產局獲悉,深圳將在全市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主要針對房地產企業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同時宣布由市國土房產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依法從嚴查處。
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向社會公布了房地產市場十大整治措施,包括: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必須全部即時公開銷售,並明碼標價,待售的房源,不得無故拒售,不得采取分期銷售;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非法預售商品房,不得以認購收取預定款性質費用等各種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
建立銷售現場的房地產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在售樓盤的開發企業要在銷售現場醒目處設立房地產交易信息公示屏,公示內容為項目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房屋基本情況、銷售狀態等,更新速度要求達到隔天更新;
建立後續監管制度,定期檢查售樓現場,直至售樓結束;
加強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對房地產銷售過程中實施合同欺詐,利用虛假合同套取銀行貸款、偷逃稅款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國土房產局將暫停辦理其商品房網上簽約、合同登記備案等房地產手續;
加強房地產廣告監管,嚴查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發布預售廣告的,承諾售後包租和返本銷售的,廣告中有關房地產項目名稱、面積、價格、用途、位置、周邊環境、配套設施等內容虛假違法的行為;
嚴禁炒賣期房,未取得房地產證的期房嚴禁轉讓,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代理銷售尚未辦理《房地產證》的二手房;
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查處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看房費等費用,以及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等違規行為;
加強對商品房銷售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對違規從事商品房預(銷)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從嚴處理;
加強房地產展銷活動管理。有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的房地產企業和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項目,不得參加展銷活動。
據介紹,深圳目前房價高有其客觀原因,但是房地產市場上除了自住需求外,有相當一部分是在炒房。因此,深圳市把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當作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既查處房地產交易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又要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既解決突出問題,又要嚴格責任追究,並與治理商業賄賂、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實行聯動。
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6%,漲幅比上月高0.2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6%,漲幅與上月持平。其中,漲幅最大的城市深圳同比增長10.2%。實際上,自去年年初以來,深圳房價同比漲幅就開始接近兩位數。去年第四季度,深圳房價同比漲幅達9.9%;去年第三季度,深圳房價同比漲幅達12.3%。
此外,在二手房價格方面,今年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同比上漲5.3%,其中,深圳漲幅達12.8%,位居全國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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