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中國消費者協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發出對出境旅游消費者加強保護的建議,要求市民出發前盡量了解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法規和消費者保護措施。
中國消費者協會調查發現,一些違規旅行社利用行業慣例,收客後把團員『轉賣』給其他旅行社,導致接待地旅行社不能按出發地收客旅行社承諾的條件接待。一些旅行社屬掛靠單位,不具備出境旅游經營資質,收取消費者團費後,將獲利收入囊中,或經『轉賣』層層剝削後,不向境外接待旅行社支付接待費。此種營銷模式是境內及境外一些旅行社爭奪客源而采取的低價競銷行為。在此情況下,接待旅行社要靠旅客購物回扣、自費項目等收入補貼食宿、交通等費用,因而發生強迫消費者購物的事件。
中國消費者協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市民出境游應盡量選擇經營規范、信譽較好的旅行社,以避免落入低價陷阱。
這兩家消費者協會表示,出發前應盡量了解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法規和消費者保護措施。如歐、美及澳大利亞等地的很多商店有無條件退款保障。香港有『優質旅游服務計劃』,認可商戶貼有『優』字標志;另有『正版正貨承諾計劃』,參與商店貼有『正』字標志,保證所售貨品為正版。此外,團體游由導游安排帶往香港旅游業議會登記店鋪購物,可享受14天百分之百退款。商店須在接到投訴14天內,與消費者協商作出退款、換貨、提交消費爭議仲裁等安排。
旅途中發現權益受損,可依照我國《旅行社管理條例》向組織出境旅游的境內旅行社索賠,境內旅行社應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消費者還可向相關部門投訴。國家旅游局質監所投訴電話:010-65275315,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申訴電話:12315,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010-63281315,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投訴電話:00852-29292222,香港旅游發展局旅客熱線:00852-25081234,香港旅游業議會電話(有關旅游團投訴):00852-28070707。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