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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月9日一版刊登的《購物儲值卡成烏市送禮『新寵』》一文見報後,引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烏魯木齊市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作出指示,2月10日~2月11日,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符強,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殷宇霖,召集烏魯木齊市紀委、市糾風辦、市監察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召開緊急會議,並制定了《關於停止制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的緊急通知》。2月12日,由烏魯木齊市紀委在當地各媒體發出此項緊急通知,要求各大商場停止制售各類代幣購物券、代幣購物磁卡、有價證券。
《通知》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各類性質的企業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制售和購買各類代幣購物券、代幣購物磁卡、有價證券等支付憑證。對不顧三令五申,繼續制售和購買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不同性質、情節和後果依法嚴肅查處。其中屬於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違反上述規定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典型的違紀問題,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通知》還要求,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乾部要認真執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一律不准收受和使用任何形式的代幣購物券、代幣購物磁卡、有價證券等支付憑證。凡已經接受、購買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工作人員,能夠按照規定及時主動上繳紀檢監察機關的,可視情節輕重減輕處理或免於處理。不按規定上繳的,一經查實,一律先免職,後處理。
《通知》規定,自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已經制售、購買但還沒有使用的各類代幣購物券、代幣購物磁卡、有價證券等支付憑證,自2007年3月15日起(含3月15日),一律停止使用,宣布作廢。凡是已購買和使用各類代幣購物券、代幣購物磁卡、有價證券等支付憑證的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於2007年3月5日之前對購買使用的情況作出說明,並以書面形式報告市糾風辦。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及時報告或不如實上報情況的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市糾風辦將嚴肅查處,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決不姑息。
《通知》強調,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管理,強化監督,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真正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治理違規行為,防止制售、購買和使用各類代幣購物券、代幣購物磁卡、有價證券等支付憑證的再次發生。
《通知》中公布了舉報電話。對舉報有功者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烏魯木齊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付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烏魯木齊市紀委對儲值卡被商家用於行賄受賄早有察覺,正准備治理。《中國青年報》的報道對治理工作是一個推動。目前,緊急通知已下發並傳達到全市各個單位及中小型企業。
付傑向記者透露,對於一些已發放和購買的卡,商家此前是不退的,考慮到一些老百姓的經濟利益,也為了保證市場經濟穩定,不產生很大的社會矛盾,市紀委規定在3月15日起一律停用,否則宣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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