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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市場還缺少一個內在穩定器,所以總是需要外部的力量去調控來調控去,這是我們衝突和矛盾的焦點所在。』在日前舉行的『2007中國地產新視角—和諧地產高峰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基金會秘書長樊綱說。
在樊綱眼中,這個穩定器就是房產稅或者是物業稅。政府需要對房產按固定比例征稅,稅額要隨著房價的提高而提高。
『人們要為房價的上漲付費,而不是僅僅從房價的上漲中得到好處。』他說,在很多市場經濟國家,許人因為繳不起稅要賣掉房子。因為有房產稅,租不出去房子或者是房租很低,上繳的稅可能就大於收的租金,如此就不會把買房作為投資了。
樊綱說,投資性的多了,消費性的就必然被擠佔,滿足基本需求的必須消費部分就更少了。我國80%的勞動者屬於低收入者,將來會有更多的低收入者,而低收入者的住房不能全推給政府。在每個人的需求當中,在市場的結構當中通過價格變化、稅收杠杆能夠自我調節,相對均衡。
『首先,由於房產稅是對財產征稅,它有利於緩解社會收入的不平等。第二,這種稅收是穩定的稅源,只要有房子就有稅。第三,可以減少其他的稅收,減少生產者的稅負。第四,可以使政府的稅源更依賴於把現在的城市搞好、保持好,而不是更多地依賴賣地。』樊綱總結出了四個好處。
華遠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任志強對物業稅的征收有不同意見,他認為所有征收物業稅的國家,其土地不是出讓租用,政府不會先去收土地的資金然後收物業稅,此外還要減去個人所得稅。『我們不能光看國外有這樣那樣的經驗,他們有一些措施是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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