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中國人壽以及平安保險先後涉足投資銀行業之後,10月16日,中國保監會正式發布《關於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允許保險機構以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總資產的3%的比例進行投資境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未上市銀行的股權。
《通知》將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分為一般投資和重大投資。投資總額低於擬投銀行股本或者實收資本5%的為一般投資,5%以上的為重大投資。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投資銀行股權只是保險資金在股權投資領域邁出的第一步,相關股權投資的管理辦法將擇機出臺。
在資格限定方面,規定如果投資銀行股權在5%-10%之間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200億元,保險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1000億元;投資銀行股權在10%以上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300億元,保險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1500億元。保險機構進行重大投資,一般不超過兩家商業銀行。
在投資比例方面,《通知》規定一般投資和參股類重大投資餘額的合計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總資產的3%,一般投資單一銀行股權的餘額,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總資產的1%。其他重大投資的餘額報中國保監會審批;重大投資運用公司資本金的餘額,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實收資本扣除累計虧損的40%。
對於投資資金來源,規定保險機構可以有效運用公司資本金、負債期限10年以上的責任准備金等保險資金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金投資銀行股權,並根據不同資金性質,確定投資股權歸屬和收益分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則可以受托投資銀行股權。
另外,《通知》還規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運用實收資本投資銀行股權,必須扣除投資其他法人的資本,且投資銀行股權的資金不包括其他法人的保險資金。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的長期責任准備金等保險資金,不包括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萬能保險產品和其他理財類保險產品的資金。
為有效控制風險,《通知》還對保險機構可以投資的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呆壞賬撥備比率、淨資產收益率以及不良貸款率等指標均作了嚴格規定。如果是保險機構進行重大投資,除符合一般投資要求外,還需擬投銀行承諾保險機構取得決策或者監督機構的席位。
保險公司有望投資醫療與基金業
繼銀行股權以及基礎設施投資對保險業放開之後,保險資金還將有望進入基金以及醫療行業。根據新近發布的《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保監會將在『十一五』期間鼓勵保險機構設立基金管理,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
這份被稱為保險業『今後五年戰略行動綱領』的文件稱,將支持保險機構參股商業銀行和證券機構,鼓勵保險機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對其他機構進行股權投資;並且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探索郵政等行業經營簡易保險的新渠道;穩步推進交叉銷售和綜合拓展;研究非傳統風險轉移工具,探索通過金融市場分散保險風險的新機制。
在證券投資方面,目前保險資金被允許直接投資國內股票市場的比例為上年末總資產的5%,截至今年8月底,保險資金的股票投資佔比為3.5%。《綱要》表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保險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資本市場,逐步提高投資比例,穩步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規模和品種。
另外,《綱要》稱將繼續支持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開展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和創業投資企業試點,研究運用衍生產品對衝風險方式。
混業發展綜合經營
《綱要》明確表示,為順應金融綜合經營趨勢,穩步推進保險公司綜合經營試點,探索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的合作,實現保險資源優化配置,提供多元化和綜合性的金融保險服務。同時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保險公司整體改制上市。
目前,國內僅有中國人壽、中國人保和平安保險三家公司實現了海外上市。保監會表示,引導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定向募集、上市等方式增資擴股,增強發展實力。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保險公司整體改制上市。
對於國有保險公司的改革,《綱要》表示要建立健全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在國有保險公司的監管方面,將探索深化國有保險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積極化解利差損等歷史遺留問題,完善國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市場化選聘和業績考核機制。
主體穩增
在優化市場主體結構方面,《綱要》稱將堅持集團化和專業化並重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增加市場主體。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重組、並購等方式,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控股(集團)公司;支持大型骨乾企業和具有持續出資能力的民營企業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公司;鼓勵發展養老、健康、責任和農業等各類專業性保險公司;探索國家政策支持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農業保險組織形式。
再保險市場的培育也成為今後五年保險業的發展重點。《綱要》明確表示,增加再保險市場主體數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再保險公司,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集團設立再保險公司,積極引進外資再保險公司,創新再保險組織形式;合理利用國際再保險市場,擴大我國保險市場的承保能力;學習和引進先進的再保險管理技術,發展非傳統再保險業務;建立國家政策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和巨災風險再保險體系;支持金融中心城市培育再保險市場。
另外,在市場准入和退出方面,《綱要》稱將按照高標准、規范化的要求,嚴格保險市場准入,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規范保險公司重組、並購等行為,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准入程序;建立健全保險市場退出機制,實行穩妥的市場退出方式,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吳定富詳解保險『十一五』五大目標
2010年,我國保險業務收入將突破1萬億元的目標,保險深度將達到4%左右,保險密度在750元左右;綜合考慮保險機構管理多種社會資產、保險市場主體增加、產品創新和政策突破等多方面因素,預計2010年保險業管理的總資產將達到5萬億元左右
中國保監會日前發布了《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首次為保險業的中期發展描述了明確的發展目標以及政策動態。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自2004年3月便開始著手制定的保險業發展規劃經過了課題研究、培訓交流等五個階段,是事關保險業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和綜合性規劃,也是保險業區域發展和各保險機構編制本地區、本單位發展規劃的依據。
這份被譽為今後五年保險業發展的戰略性綱領為保險業設定了總目標以及五方面的子目標。《綱要》稱,到2010年,要在中國基本建成一個業務規模較大、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范、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現代保險業。
吳定富介紹,為引導保險市場發展方向,在業務發展的子目標方面,《綱要》根據保險業的特點選取了保險業務收入、保險深度、保險密度和保險業管理的總資產等指導性數量指標。
參考相關課題的研究成果,預計未來5年我國保險業務收入年均增長15%左右,《綱要》設定了2010年保險業務收入將突破1萬億元的目標;根據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一五』時期國內生產總值和總人口的目標,預計2010年我國保險深度將達到4%左右,保險密度在750元左右;綜合考慮保險機構管理多種社會資產、保險市場主體增加、產品創新和政策突破等多方面因素,預計2010年保險業管理的總資產將達到5萬億元左右。
另外,在綜合競爭力方面,《綱要》規劃將考慮基本形成主體多元化、競爭差異化的市場格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保險(金融)集團和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專業性保險公司,保險機構盈利能力明顯增強;行業效益顯著提高;產品種類齊全,銷售渠道和服務方式豐富多樣,基本能滿足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人纔隊伍逐步壯大。
在功能作用方面,《綱要》指出今後五年需要顯著提高反映保險對經濟社會貢獻度的指標,比如承保金額在國民財富中的比重、保險賠付在全社會災害事故損失中的比重;以及發揮保險業在國家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年金管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解決『三農』問題以及應對公共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成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和資產管理者,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
在風險防范方面,《綱要》設定的目標是能夠基本健全風險防范體系和制度,使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業整體償付能力充足,自我救助能力和抵御系統性風險能力顯著增強。公司治理結構基本完善,內控制度有效發揮作用。將實現償付能力和資金運用動態化監管。現場和非現場檢查水平不斷提高,防范綜合經營風險傳導的機制得到建立,市場運行規范有序。
在環境建設目標方面,《綱要》規劃將使保險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完善,公共政策更加有利於保險業發展。誠信互助、和諧友愛的保險文化基本形成,有效凝聚行業力量,塑造良好行業形象。保險業發展的法制環境、政策環境和輿論環境不斷優化,保險影響不斷擴大,公眾保險意識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