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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貸公司與銀行人員『聯合』制造全國最大車貸詐騙案
建設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相繼被騙,兩年內被騙走1.4億餘元,原因是銀行先後貸出的近300筆汽車貸款,全部都是虛構偽造的假合同。其中,個別銀行內部的審核負責人員又故意讓這些車貸蒙混過關。9月11日,3個騙貸老總以及兩名銀行職員,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獲刑。據悉,這是我國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車貸詐騙案,目前仍有近1億元未追回。
騙走建行1.2億元
31歲的北京人陳崢,原是北京中正創為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此次巨額詐騙的核心人物。中正公司原是陳崢朋友的公司,他花10萬元買下後,立即做起了汽車貸款分期業務。
亞運村車市的一幫『車蟲』在幫中正公司拉業務。『車蟲』們大都知道,幫中正公司拉業務的回扣比其他公司高,同時他們知道中正公司有一項更主要業務——融資。融資客戶,既有公司,也有個人。
據公司內幾名職員介紹,這些融資客戶不交購車首付款,只交手續費,向銀行貸款時必要的首付款收據都是由中正公司憑空開具的。本應例行的家訪,也因客戶是陳崢的朋友,『家境很好』而免除。之後,這些融資的客戶,都沒有向銀行交過購車手續,就拿到了『貸款』。這些貸款都是中正公司利用部分大量假購車資料和部分真正購車貸款客戶的資料貸下來的,之後中正會告訴真正的客戶款沒有貸下來。
法院認定,從2003年3月到2004年1月,陳崢假冒他人名義、隱瞞貸款實際用途、出具虛假的首付款收據及其他貸款證明材料,與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宣武支行簽訂237筆虛假的汽車貸款合同,騙取1.2億餘元。同時參與詐騙的還有北京財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藝和總經理郭曉航,兩人是中正公司的融資客戶,參與了其中22筆貸款共1576萬元的詐騙。
銀行主任從中幫助
雖然陳崢偽造了包括首付款收據、購車合同等完整的汽車貸款手續,但是想順利獲得銀行批准,並且相繼得到200餘筆貸款,並不容易。巨款的到手與另一人的運作密不可分——李文學。
今年50歲的李文學,兩個身份充滿玄機。李文學先是建行宣武支行汽車金融服務中心的主任,後又成為了中正創為公司的副總經理。
2003年3月至9月,時任中心主任的李文學,主管建行宣武支行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李文學身在銀行時,陳崢等人的共252筆貸款合同中,有175筆都是他親自處置的。等李文學成為中正公司副總後,他又多次打電話到銀行,催促新任的車貸中心主任快點放貸。法院認定,李文學明知這175筆貸款並未按照銀行規定返還購車手續,也沒有對貸款用途進行審查,造成建行宣武支行直接損失7300萬餘元。
詐騙者分別獲刑
2003年10月,建行發現中正公司的貸款有問題,因為其中有200多筆貸款都沒有將購車手續交回銀行,而且相繼有四五十個貸款客戶向銀行表示他們根本沒有收到貸款。銀行立即終止了與中正公司的合作並報案。會計師事務所的專項審計報告顯示,中正公司共與建行宣武分行有556筆貸款,共1.8億餘元;其中不正常貸款為252筆,共1.3億餘元。
法院查明,中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崢和公司副總經理李文學,以及北京財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藝和總經理郭曉航,騙取建行宣武分行237筆貸款共1.3億餘元。李文學違法放貸175筆共7300萬餘元;信貸員張宇違法放貸35筆。此外,法院還認定,施藝和郭曉航以公司股東和員工等人的名義,偽造貸款材料,於2003年1月至4月,騙取中信實業銀行國際大廈支行718萬;於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騙取光大銀行1468萬餘元。
法院認為,陳崢、李文學、施藝和郭曉航都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判決陳崢、施藝無期徒刑,郭曉航有期徒刑15年。李文學犯合同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合並判處有期徒刑20年,張宇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